中科微至: 中科微至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9 20: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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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43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科
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中科微至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授予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同意将
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
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
时间为自 2024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止,时限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情况
   (一)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0.79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608,698 股,
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971,423 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8.36%。2023 年度公司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公告披露
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
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自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数增至 4,529,498 股,因此,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27,079,200 股。
 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比例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079 元(含税)调整为 0.07935 元(含
税)。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17.00-
   经过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17.00 元/股调整为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 向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
  鉴于公司 2024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793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7 元/股调整为 16.92
元/股。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
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8 月 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6.92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18 万股。
  ①预留授予日:2024 年 8 月 8 日。
  ②预留授予数量:3.18 万股。
  ③授予人数:1 人。
  ④授予价格:16.92 元/股(调整后)。
  ⑤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⑥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
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⑦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20%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15%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15%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四个归属期                                   15%
          自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五个归属期                                   15%
          自授予之日起 7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六个归属期                                   20%
  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
对象的归属条件,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目标值                     触发值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100%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80%
第一个归属期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24-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15%)    于 46 亿元                 于 42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4-2026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24-2026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15%)    于 72 亿元                 于 66 亿元
第四个归属期    2024-2027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24-2027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15%)    于 100 亿元                于 92 亿元
第五个归属期    2024-2028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24-2028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15%)    于 130 亿元                于 120 亿元
第六个归属期    2024-2029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24-2029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    于 162 亿元                于 15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 5 个等级。根据个人
的绩效考核评级结果确定当年度的个人归属系数,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情况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具体见下表:
   考核评级              A、B+        B            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剩余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剩余预留激励对
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1) 本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 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对授予的 3.1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
价值进行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①标的股价:24.05 元/股(假设首次授予日收盘价为 2024 年 8 月 8 日收盘
价)
  ②有效期: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60 个月、72 个月、84 个
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③历史波动率:13.15%、13.04%、14.35%(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 12 个月、
  ④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
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⑤股息率:0.00%
  (3) 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
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3.18 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
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假设授予日为 2024 年 8 月 8 日):
 首次授    预计
 予的限    摊销      2024
 制性股    的总       年
                        (万       (万       (万       (万       (万       (万
 票数量    费用      (万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万    (万      元)
  股)    元)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
  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
  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
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
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三) 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其
激励资格,作废该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23.34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其中包括公司已离任副总经理李小兵先生的 20.58 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三、    监事会意见
  (一)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除权(息)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总股本
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27,637,275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935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10,083,344.73 元。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17.00 元调整至 16.92 元。
    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理人员。
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三)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科
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次激励计
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8 月 8 日,同意公司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以 16.9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18 万股。
  四、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授予及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
调整的内容、预留授予的授予日确定、预留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格、预留授予的条件均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授予及作废事项合法、有效。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权授予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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