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4-053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王玉田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全体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
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24-05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
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4 年 11 月 3 日至
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
体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全票同意。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