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锁
债券代码:148216.SZ 债券简称:23 新化 01
债券代码:148437.SZ 债券简称:23 新化 K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展望调整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契约锁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
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
源证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万宏源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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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债券简称:23 新化 01)
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
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
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
若发行人未达到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本期债券基础期内第 2 个计
息年度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票面利率上调 10BP。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及第 4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
续期第 3 年及第 4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
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及第 4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在
债券存续期的第 4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
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 3 年及第 4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
期第 5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
在债券存续期第 5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第 3 年及第 4 年票面利率不变。
限内每年的 3 月 22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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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4 年至
付息日为自 2024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月 22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放弃赎回选
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
于第 2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如发行
人于第 4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3 月 22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放弃
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
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第 4 年
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
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2 年、第 4 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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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
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
(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
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 新化 K1)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
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
限内每年的 8 月 22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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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4 年
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
的付息日为自 2024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放弃赎回选
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
人于第 2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8 月 22 日;如发
行人于第 4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8 月 22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2 年末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8 月 22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放
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为 2027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
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第 4 年
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
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2 年、第 4 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 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契约锁
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
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
二、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公告,近期,发行人主体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
具体如下:
(一)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发行人”)。
近期,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主体跟踪
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维持 AA+,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
面”。
跟踪期内,发行人因信息披露、资金占用等问题违规受到监管行政处罚,发
行人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跟踪期内,发行人 2023 年主要产品价格下行
使得整体毛利率同比降幅较大,同时资产减值增加,全年发行人呈亏损状态。发
行人信用等级自 2024 年 7 月 29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有效。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截至发行人临时公告披露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契约锁
(1)针对发行人盈利能力易受到宏观环境周期性波动影响,跟踪期内,发
行人利润亏损事项
发行人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根据业绩预告显示,发行人 2024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减亏,后续将进一步聚焦客户需求,调
整销售策略,深耕市场增效益,坚持采销联动,优化采购管理,强化主业科技创
新和成果转化,多措并举保生产,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稳控安全生产,聚焦主业、
守正创新,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质效双升。
(2)针对发行人受到监管行政处罚的整改事项
发行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
认真进行了整改,并向新疆证监局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截至目前,发行人整改
工作已完成,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
实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披露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认为本次评级展望为负面,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
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已采取的措施
申万宏源证券作为“23 新化 01”、“23 新化 K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
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与发
行人进行了充分沟通。申万宏源证券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对相关事宜作出
独立判断。
申万宏源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募集说明书》、《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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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评级展望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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