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 12 月);股票认购方式为
网下,上市股数为 2,443,859 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
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4,841,029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因 2024 年 8 月 17 日为非
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信
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08 号)
同意注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宇人”)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38,597 股,并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73,315,791 股,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97,754,38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8,232,067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0.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522,321 股,占本公
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9.9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
股,限售股股东数量共 14 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
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4,841,02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5.4117%。其中,
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2,443,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0%;除部分战略配
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数量为 22,397,17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2.9117%。
现上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因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
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如下:
(一)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的承诺
民生证券-杭州银行-民生证券信宇人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信宇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
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东的承诺
除上述民生证券-杭州银行-民生证券信宇人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以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其他限售股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
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
股份。
(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
业持有的信宇人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
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
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宇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信宇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
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4,841,0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117%。
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2,443,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0%;除战略
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数量为 22,397,170 股,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 22.9117%,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因 2024 年 8 月 17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股)
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深圳市嘉远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南通时代伯乐一期股
限合伙)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
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市鄞州同锦创业
合伙)
东莞市博实睿德信机
(有限合伙)
深圳时代伯乐新兴产
(有限合伙)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纳维投资有限
公司
深圳市惠友豪创科技
合伙)
深圳市嘉远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深圳市嘉
远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民生证券-杭州银行
-民生证券信宇人战
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深圳市鑫之缘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投汇富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珠海
横琴敦汇中凯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24,841,029 25.4117% 24,841,029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总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期
(股)
合计 24,841,029 —
六、上网公告附件
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