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4-050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有限公司会议室。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19 名,代表
股份 237,946,2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5%。公司董事、监事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223,417,60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15 人,代表股份 14,528,63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36,914,6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
反对 852,7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弃权 178,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97,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0%;反对 852,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弃权 17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奥旗及李鹏飞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决议;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