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69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实施完成
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宜昌城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北三
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三峡文旅”)一致行动人
宜昌城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资本”)告知函,城发
资本拟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
许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的 1%,且不超过 2%。《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
告》详见 2024 年 2 月 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期间,
城发资本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
司股份 7,486,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3%。本次增持前,城
发资本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城发资本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 7,486,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3%,本次增持股份计划
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资本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露其他增持计划。
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
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施完成后6个月;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就持有公司股份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严格按照上述计划实施增持,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城发资本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486,5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03%,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后城发资本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完成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宜昌城发资本控股
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
动人即实控人间接 250,842,994 33.98% 248,340,476 34.11%
合计持股
总股本 738,148,117 - 728,159,099 -
注: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宜
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9,989,018股的回购注销手续。该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38,148,117股变更为728,159,099股。
四、其他相关说明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份增持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尚待就本次增持结果进行公告外,三峡
旅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本次增持现阶段所需的信
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
出要约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