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2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郝胜涛因个人原因缺席,委托董事赵红涛代为表决。
董事杨莉、徐云萍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议
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半
(公告编号:2024-084)、
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相关要求,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二)
第三次会议决议》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