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6 证券简称:西测测试 公告编号:2024-031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
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董事王乾先生、独立董事马
秉晨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李泽新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李泽新先生提名,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泽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根据公司现行薪酬
标准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非
独立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及第二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
举曾柯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非
独立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2024 年 8 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成都西测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 金
构进行调整,同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 2024 年 3 月 31 日延长至 2024 年
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武汉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结构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并延期,
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审
慎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内部结构并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曾柯先生简历
曾柯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4 月出生,学士学
历。2003 年 4 月至 2009 年 4 月,历任北京三吉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副
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今,担任成都翔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成都西测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曾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