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3 名,全
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吴杰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规则》等相关规定。3 名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
的审核意见
公司编制的《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公司与中国石化盛骏国际
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
反映了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
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其得出的结论客观、公正。
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
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报告的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
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
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
的要求。
三、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审核
意见
本次调整油气田增压采收压缩机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项目高质量实施,符合公司长远
利益。本次调整和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和总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调整油气
田增压采收压缩机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并延期事项。
四、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的审核意见
经审慎调查,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没有发生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因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
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为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
体提供担保,也没有为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6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
(3)公司对外担保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
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
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
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独立董事:吴杰、王世召、周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