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7 2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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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4-041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或“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19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现场张贴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三)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四)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五)2019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八)2023年9月6日,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
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72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150,30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期的议案》。该事项已经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2024年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2024年6月14日,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10人,行权股票数量为446,154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十三)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5,707,409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700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
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因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新增股份446,154股,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435,707,409股增
加至436,153,563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由0.62700元
(含税)调整为0.62636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19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第二条规定,若在
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
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若公司未上市,则在行权前发生股票派息情形时,行权价格不予调整。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2.63-0.62636=12.00元/股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3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所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此次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或股权
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调整后,公司仍将保持良好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继续致力
于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19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
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之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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