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赛集团: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7 20:10: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因赛品
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相关事项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或者安排。
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
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因赛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