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7 17: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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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4-118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本公司
股类别股东会授权以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A
股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由本公司回购注销合计 1,072,246 股 A 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22,830,809.73 元,并收回上述拟回购注销股
份对应享有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现金股利。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将由 2,672,398,711 股减少至
元。以上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
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将致本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
如下: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本公司债权人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所涉及的减资事宜亦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
  本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提供如下材料:
                            (1)证明债权
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申报可通过现场和邮寄形式,具体如下:
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座9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200233
  电话:021-33987870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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