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4-045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西维威”)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 GMP 符合性
检查结果通知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相关信息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2010 年修订)要求。
二、本次检查所涉生产设施及产品情况
本次通过 GMP 符合性检查为广西维威在“南宁市防城港路 10 号”地址核增的液体
智能制造中心(口服液体制剂生产线)及 2#常温仓库。在广西来宾市福兴路 8 号(中药
前处理和提取车间)以及南宁市防城港路 10 号的液体智能制造中心(口服液体制剂生
产线)生产强力枇杷露(国药准字 Z45021573)、蛇胆川贝液(国药准字 Z45021023)、养
阴清肺膏(国药准字 Z45021888)。在南宁市防城港路 10 号的液体智能制造中心(口服
液体制剂生产线)生产布洛芬混悬液(国药准字 H20243047)、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国
药准字 H20233983)。
本次 GMP 检查中,液体智能制造中心(口服液体制剂生产线)及 2#常温仓库为广西
维威募投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中的一部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通过 GMP 符合性检查表明广西维威的生产线符合 GMP 要求,有利于公司继续保
证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生产能力,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
用。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
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