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5 21: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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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5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33%,涉及人数336人,公司就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
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更为1,910,172,451股。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规定,鉴于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违反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
生变化”第三项规定,不具备激励资格,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因发生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不具备
激励资格,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630.371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
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批复》(国资考分[2022]136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三)2022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
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
  (五)2022 年 4 月 18 日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通过公
司内部布告栏公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职务。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的说明》。
  (六)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以 9.4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
意见。
  (八)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 263 人,登记数量 1535.7 万股,授予
价格 9.49 元/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
  (九)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的实施情况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
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 8.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
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4.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
见。
  (十)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截至
预留授予日)》。
  (十一)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通过
公司内部布告栏公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其职务。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十二)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 76 人,
                    登记数量 294.2 万股,
授予价格 8.00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5 月
   (十三)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十四)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
公告披露日 4.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
   (十五)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部分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十七)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
  (十八)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
事会根据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对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议案。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三项规定:
  激励对象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其所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价
(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
价)的孰低值,且董事会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追回其已解除限售
获得的全部或部分收益:
  (1)激励对象违反职业道德、失职或渎职,严重损害公司
利益或声誉;
  (2)激励对象违反公司员工奖惩管理相关规定,因严重违
纪,被予以辞退处分的;
  (3)激励对象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
技术秘密等违法违纪行为;
  (4)激励对象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激励对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
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不当损害;
  (6)公司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且激励对象
对此负有个人责任的;
  (7)激励对象发生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
发生以上情形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四项规定:
  激励对象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其当年已达到
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1)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时;
  (2)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时(相关法律
法规发生变化的,由董事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3)激励对象死亡时(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解除限售);
  (4)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时;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退
休,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工作调整,根据《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14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
值水平;(2)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11.03%,且不
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3)2023年公司EVA达到集团下达
的考核要求,且当年度?EVA>0。前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若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
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回购价格授予价格和回购时
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
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5月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说明专项
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41254号)》,以及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计算: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455.20万元,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复合增长率为5.83%,未达到净利润目标值,不满足条件(1);
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年?EVA<0,不满足条件(3)。综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设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250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2.032万股;公司
拟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75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6.096万股。
  综上,公司决定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0.371万股。
  (二)本次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分别如下:
票交易均价为11.47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第三项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价(审议
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孰低值,回购价格为6.71元/股。
  上述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四项规定,上
述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147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7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之和;
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
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
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孰低值予以回购。审议本次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
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1.47元/股,上述250名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的合
计472.03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6.71元/股。上述75名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
注销的合计96.09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7.22元/股。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42,840,625.7
元(含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鲁西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4]46953号)。
   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款项合计人民币42,840,625.7元(含利息)。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16,476,161股
   变更为1,910,172,451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总股本     1,916,476,161    100    -6,303,710   1,910,172,451    1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
   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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