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5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镇江九华锦江国际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
大道 6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3.7974
注:公司总股本 1,112,956,032 股,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012,424 股,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杭祝鸿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式参会,独立董事毛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席陈月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84,945,965 99.8472 562,852 0.1158 179,167 0.037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84,672,401 99.7908 614,574 0.1265 401,009 0.0827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赵小雷、蒋成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