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8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 26 号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
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金龙先生主持。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
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2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办理相应股份上市流通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力鼎光电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
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总额不超过 1.45 亿元人民币内,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力鼎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
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