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将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
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
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次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5 年 8 月 6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
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
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将于2024年8月6日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
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授权有效期
自届满之次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自2024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6日。除
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
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为保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
根据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
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
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为保障相关制度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根据新《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
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
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7 月 30
日修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为保障相关制度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根据新《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
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
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7 月 30
日修订)。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保障相关制度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
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7 月 30
日修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湖南省常德市
武陵区建设东路 348 号泓鑫桃林 6 号楼 21 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
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25)
。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