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4-041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33号公司C1办公楼4楼会
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9日以邮件及专人传递的方式送
达。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胡琨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等关于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工作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财会〔2023〕4 号)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修订<
公司章程>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4)、
《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
已完成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数量 15,408,000 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50,211,950.00 股增加至
鉴于上述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修订<
公司章程>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4)、
《公
司章程修正案》
。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5: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
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