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星股份”)根据公司
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660.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施祥贵先生、施波先生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2024 年预计 截至披露日 2023 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原则 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 斯凯孚(新昌)轴承与
钢球 协商定价 4,600.00 1,900.06 4,470.12
品、商品 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产
宁波通用轴承有限公司 钢球 协商定价 3,000.00 1,516.74 2,766.58
品、商品
向关联人销售产
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滚子 协商定价 60.00 27.97 40.09
品、商品
合计 7,660.00 3,444.77 7,276.79
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指 2024 年 1-6 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预计 实际发生额占 实际发生额与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额 金额 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金额差异 索引
斯凯孚(新昌)轴承与
钢球 4,470.12 5,000.00 5.27% -10.60% 2023 年 4 月
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通用轴承有限公
钢球 2,766.58 3,000.00 3.26% -7.78% 2023 年度
向关联人 司
日常关联交
销 售 产 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
滚子 40.09 50.00 0.33% -19.82% 易预计的公
品、商品 司
告》(公告
编号:
合计 7,276.79 8,050.00 8.87% 9.61%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不适用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不适用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斯凯孚(新昌)轴承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MA2BE00071
法定代表人:王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轴承、轴承配件、机械零部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
务;轴承与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轴承及其配件、机械零部件的测试、设计、
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沃洲镇鳌峰路 2 号
生原担任该公司董事,施波先生已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辞去董事职位。辞职后,
施波先生不再担任该公司其他职务。施波先生现任力星股份董事、总经理。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宁波通用轴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04840219W
法定代表人:王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精密轴承、滚动轴承及其零部件、等速万向节、汽车配件、塑料
电器、五金件的制造、加工(不涉及许可证及配额产品)。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工业园区
生原担任该公司董事,施波先生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辞去董事职位。辞职后,
施波先生不再担任该公司其他职务。施波先生现任力星股份董事、总经理。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04603854R
法定代表人:王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78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轴承制造及国内外销售。
注册地址:浙江省常山县绿色产业集聚区笃行路 18 号
生原担任该公司董事。施波先生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辞去董事职位。辞职后,
施波先生不再担任该公司其他职务。施波先生现任力星股份董事、总经理。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遵循市场原则,由斯凯孚集团(SKF)与公司协
商确定,销售定价依据产品的材质、尺寸、精度等级等因素,并参考市场价格由
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必要性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系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轴承钢球、滚子产品。
斯凯孚集团(SKF)成立于 1907 年,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滚动轴承制造商,
主要生产各类轴承产品,在全球轴承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是国内唯一
一家进入国际八大轴承制造商全球采购体系的内资企业,其生产的轴承钢球等滚
动体产品装配于斯凯孚集团(SKF)生产的各类轴承中。公司与斯凯孚集团(SKF)
均定位于高端轴承市场,业务上具有紧密的上下游关系,并拥有十多年的成功合
作经验。因此,斯凯孚集团(SKF)下属公司向公司采购轴承钢球、滚子产品具
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最早于 2003 开始供应斯凯孚集团(SKF)的印尼工厂,随后逐步扩大
至斯凯孚集团(SKF)下属阿根廷、法国等地的工厂;2007 年双方签订《框架协
议》,将公司纳入斯凯孚集团(SKF)欧洲区工厂的采购名单,公司成为斯凯孚
集团(SKF)全球合格供应商。随着双方合作关系的加深,2011 年 10 月,双方
续签订了无固定期限《采购框架协议》,并于 2012 年 3 月签订《战略合作备忘
录》。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公司作为斯凯孚集团(SKF)的全球合
格供应商,通过与斯凯孚集团(SKF)及其下属企业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约
定产品交易价格、质量标准、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和钢材原产地等主要条款,斯
凯孚集团(SKF)下属企业通过集团统一的供应商系统向公司发出具体采购需求,
公司严格按照《采购框架协议》的既定条款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以市场
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
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
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监事会意见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