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旭蓝 公告编号:2024-035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东旭蓝天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0 人,代表股份 596,743,89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3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80,668,21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9.05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7 人,代表股份 16,075,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8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9 人,代表股份 16,323,97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7 人,代表股份 16,075,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812%。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事项,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579,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43%;
反对 8,8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9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5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9,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4.1002%;弃权 33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81%。
议案通过。
议案 2.00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572,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31%;
反对 8,8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2,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3.9942%;弃权 3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76%。
议案通过。
议案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2,085,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36%;
反对 14,293,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5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6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5,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87.5635%;弃权 36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23%。
议案通过。
议案 4.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2,099,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59%;
反对 14,286,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4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9,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87.5157%;弃权 3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4,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68%。
议案通过。
议案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405,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51%;
反对 9,0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9%;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5.1581%;弃权 33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3%。
议案通过。
议案 6.00 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议案(关联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7,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895%;反
对 9,61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27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1.88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7,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8.9274%;弃权 30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31%。
议案不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东旭集团
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44,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06%;反
对 8,6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470%;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44,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3.1470%;弃权 40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24%。
议案不通过。
议案 8.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689,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27%;
反对 8,8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6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69,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3.9746%;弃权 2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35%。
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