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2 证券简称:朗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二)14:30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2024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贷款的议案》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话方式登记。
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
东有效持股凭证。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
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请股东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邮寄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武凌桥路 70 号朗威股份】
联系人:冯娟、王宇
联系电话:0512-69399050
传真:0512-69399009
电子邮箱:info@longwaycabinet.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武凌桥路 70 号朗威股份证券部
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相同意见。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日),9:15—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共持有其
股股票,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受托人有
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
签字。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
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
权”的栏目里划“√”;
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备注
附注:
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