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股份: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公司股份以及对外间接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26 01: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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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506   证券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 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公司股份以及
  对外间接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 年 7 月 25 日,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统一股份”)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建信”)的通知,深圳建信的一致行动人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
盛投资”)拟将其所持公司 17,991,78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9.37%)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深圳建信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同时,深圳建信拟公开发布招商公
告并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对外转让其所持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昌源水务”)51%股权,即拟对外间接转让昌源水务下属融盛投资所持公司剩
余 17,286,22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00%)。
  ? 融盛投资与中国信达已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就上述内部转让股份事项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条件为融盛投资股东昌源水务就本次股份转
       ,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为 221,080,733.43 元,每股价格
让出具股东决定)
约为 12.29 元/股(转让总价/转让数量,尾数差异因四舍五入导致),相关价格不
低于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或者
前 1 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格,且不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
至次一交易日)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公司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
让及控股股东对外间接转让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融盛投资向中国信达内部协议转让公司 9.37%股权事项尚需待相关
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合规性确认,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深圳建信对外转
让昌源水务 51%股权尚需公开发布招商公告并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受让
方,尚需经中国信达批准并经昌源水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此,本次权
益变动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动人融盛投资拟将其所持公司 17,991,78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9.37%)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深圳建信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达,
交易双方已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生效条件
为融盛投资股东昌源水务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股东决定;同时,深圳建信拟公开
发布招商信息并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对外转让其所持昌源水务 51%股权,即
拟对外间接转让昌源水务下属融盛投资所持公司剩余 17,286,227 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00%)。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深圳建信,实际控制人仍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
   公司名称    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7422024885
  法定代表人    王佐
   注册资本    3,04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9 日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 461 号昌源水
 注册地址
           务大厦办公 2008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投资、矿业投资、农业
           投资、工业的投资,投资咨询,矿业技术咨询,房屋租赁;建筑材
           料、钢材、石油机械及设备、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碳素制品、非
 经营范围
           金属矿产品、焦碳、兰碳的销售;农产品收购;商品代购服务;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 461 号昌源水
 通讯地址
           务大厦办公 2008 室
 通讯电话      0991-3708513
 公司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4945A
 股票代码      01359.HK
 法定代表人     张卫东
 注册资本      3,816,453.514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
           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
           投资和处置;
                (三)破产管理;
                       (四)对外投资;
                              (五)买卖有价证券;
           (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
           (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
 经营范围
           (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
                                (九)资产及项目
           评估;
             (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通讯电话      010-63080000
 (二)深圳建信对外转让昌源水务 51%股权
  公司名称     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230998
  法定代表人    张发勋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 年 4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A 座 19 楼 C、H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内商业、物资
           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调查、评诂、策划、企业组织设计和股份制设计;市场调查和交易
  经营范围
           信函;股票信用调查与信用评诂;企业和项目筹资服务;企业财务
           及经营管理咨询;投资业务培训。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
           [2001]0250 号经营)
  通讯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A 座 19 楼 C、H 室
  通讯电话     0755-25862840
  深圳建信转让昌源水务 51%股权拟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
受让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让方尚不确定,最终受让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
确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各方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信达通过信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建信 100%
股权,通过深圳建信下属昌源水务间接控制融盛投资 100%的股权,中国信达能
够控制深圳建信及融盛投资。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信达、深圳建信、融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中国信达、深圳建信及融盛投资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核心要点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主要协议内容
  转让方为融盛投资(简称“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信达(简称“受让方”)。
  融盛投资所持公司 17,991,78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为含权转让,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
前累积的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资产增值、收益及本协议签署日至本次股份转让
交割日宣派的任何股利、股息、资产增值、收益等权益均应归受让方所有。
  双方同意,在本次股份转让中,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总金额(以
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亿贰仟壹佰零捌万零柒佰叁拾叁元肆角
叁分(RMB 221,080,733.43),对应的每股价格系按照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
二者之中的较高者确定(根据转让总价除以转让数量计算约为 12.29 元/股,尾数
差异因四舍五入导致)。
  双方同意,受让方应当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支
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在受让方根据本协议向转让方支付全部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
转让方应向上交所提交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所需的全部申请文件,并在
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文件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及其附属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受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在本次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且前述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时,视为本次股份转让
完成,交易完成之日为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成立,自转让方股东
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股东决定之日起生效。
  (二)深圳建信对外转让昌源水务 51%股权
  深圳建信将在履行完毕相关审批程序后,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
昌源水务 51%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经有权机构备案的标的股权评估价格,最终
交易价格及受让方等将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五、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程序
信达非公开协议转让其所持公司 17,991,788 股股份、同意中国信达协议受让公司
上述股份、并同意深圳建信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昌源水务 51%股
权的框架方案;
达非公开协议转让其所持公司 17,991,788 股股份事项。
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生效条件为融盛投资股东昌源水务就
本次股份转让出具股东决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1)昌源水务就本次股份转让向融盛投资出具股东决定;
  (2)取得上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1)深圳建信公开发布对外转让昌源水务 51%股权相关招商公告,招商公
告期届满后,中国信达审批通过深圳建信对外转让昌源水务 51%股权的正式方
案;
  (2)昌源水务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3)深圳建信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认昌源水务 51%股权最终受让方,
之后交易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六、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制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信达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中国信达通过深圳建信
间接持有公司 44,312,06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8%;通过融盛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 35,278,01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7%。中国信达通过深圳建信
及融盛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79,590,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达直接持有公司 17,991,78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9.37%;中国信达通过深圳建信间接持有公司 44,312,06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23.08%。中国信达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62,303,849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32.45%。深圳建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财政部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深圳建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财政部仍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
收购,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八、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法》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深圳建信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昌源水务 51%股权从而间
接转让昌源水务下属融盛投资所持公司 9.00%股份,待确认最终受让方并且深圳
建信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深圳建信及受让方需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督促相关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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