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为规
范化运作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的权利、股东大会的职责、
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基本制度,同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制定了详细规则。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
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股
东大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权利和
义务。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董事会制度并逐
步予以完善。为促进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
法有效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设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
中包括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出席情况、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
容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
范,董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权利和
义务。独立董事均出席历次董事会并按相关规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
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
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规范运行。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公司本届董事会设3名
独立董事,达到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和计划、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决策机制等方面提出了
积极的建议。截至本说明签署日,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能够依法
行使职权,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
免及工作程序进行了规定。
自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
作细则》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
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
大会正常行使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名称 召集人、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刘先兵 刘先兵、徐冬梅、RONG YIMING
审计委员会 范春仙 范春仙、徐冬梅、胡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徐冬梅 徐冬梅、范春仙、高建
提名委员会 RONG YIMING RONG YIMING、徐冬梅、刘先兵
自公司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成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能够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运作、会议的召集、召开、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规范、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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