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或“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督导》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龙净环保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
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 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0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9,582,334.9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
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1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
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所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97.77 万元,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
黑龙江多铜新能源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
黑龙江多铜新能源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嫩江支行
福建龙净储能科技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 司龙岩分行
合计 1,197.77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归还全部临时补流募
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55,000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部分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已全部赎回至募
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前赎回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募投项目变更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龙净转
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原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变更情况
入金额
终止项目并将节余资
金用于“黑龙江多宝山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 一期 200MW 风光项
智能制造项目
调减 10,000 万元投入
金额用于“黑龙江多宝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
环保吸收剂项目
目”,建设完成期限延
长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龙净环保 VOCs 吸附 终止项目并将募集资
装置生产线项目 试线项目”
注2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200,000.00 69,652.78 /
注:扣除发行费用 2,030 万元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2,970.00 万元。
(二)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结)余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计划 已支付金 应付未付 剩余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备注
投入金额 额A 金额 B 金总额
(A+B)
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电池研发及中试线
项目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
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合计 137,530.35 52,469.11 29,866.68 82,335.79 57,177.74 /
注:1、剩余募集资金总额 57,177.74 万元中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存款利息;2、应付未
付金额是指项目建设中已签署合同但 2024 年尚未支付的工程及设备尾款,不包括预计 2025
年及以后支付的工程及设备尾款、质保金,后续该部分支出将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3、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
预留待支付项目尾款的实际余额为准;4、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的原因
(一)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
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
“碳中和”的双碳战略,立足于集团公司“全力
开拓新能源产业,实现环保+新能源双轮驱动”新产业发展方向,公司于 2023 年
设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
多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项
目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多宝山镇,系 200MW 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其中
光伏项目备案容量 40MW,风电项目备案容量 160MW。项目投运后将扩大公司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为公司提供稳定现金流,提高利润水平,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和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主体建设
基本完成,目前正积极推进办理并网的相关手续,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
对该项目正常结项。
(1)该项目为清洁能源发电项目,从建成到并网运行且稳定发电阶段需要
一定时间,而工程质保金在项目稳定发电后才能予以支付,支付时间周期较长,
节余募集资金中含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
(2)项目建设期间,随着光伏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及产业链主要环节新建产
能不断释放,一些主要设备特别是光伏组件造价大幅下降。此外,公司组织专业
机构评审优化设计方案,风电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由 16.2808 公顷优化为 12.9074
公顷,配套施工成本同时降低。公司内部亦不断加强优化供应链体系,通过联合
集中采购和良好的竞标机制,充分对比后优选高性价比总承包单位,进一步降低
了采购成本,有效节省了募投项目支出。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短期内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资金存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
“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投资主体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龙净储能科
技有限公司。项目规划建立电芯测试中心、研发中心及专利情报服务中心,建成
后将负责公司电池新材料、新体系、新型号电池开发及应用,保障工艺技术,验
证电池技术等工作。同时,承接上杭 5GWh 磷酸铁锂储能电芯项目生产线的材料
测试、电池性能测试、电池材料开发、电池性能测试等工作。一期项目总投资约
能基础上公司规划有二期项目,预计总投资 1.8 亿元,设计产能 0.4GWh。
“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一期于 2024 年 3 月安装完成并投产,目前设备处
于整体联调阶段。该项目二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7,530.35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投入募集资金。
素影响,储能电芯供需失衡,价格出现大幅下降,企业之间的竞争激烈,出现了
降价抢市场的行为。同时,由于价格带来的负反馈加剧,下游企业纷纷处于观望
状态,放缓采购的节奏。目前,“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一期已安装完成并投
产,在当前市场竞争加剧,供需不匹配的大环境下,一期产能能够满足现阶段研
发及现有生产线测试工作,因此公司暂无储能电芯扩产计划,原规划的“电池研
发及中试线项目”二期拟不再建设。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风险,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电
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整体予以终止。
(三)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由龙净环保作为实施主体,项目主
要建设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制备生产线,建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将拓宽到环
保耗材,类似业务的开展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高性能吸收剂能保证系
统更加高效稳定运行,对于公司“干式超净+”工艺的推广、形成上下游产业链
联动意义重大。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
及预期,公司适当后延该项目的投资进度。2023 年,与龙净环保干法超净工艺配
套的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市场回暖,公司同步健全高性能复合吸收剂生产线生
产管理制度和原料供应渠道,拟继续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
吸收剂的目标客户主要为焦化企业,焦化行业的上游主要是煤炭行业,2024
年以来,因煤矿生产安全零星事故不断,煤矿安全监察严格,煤炭产量明显收缩,
煤炭供应紧张直接影响了焦化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产能,从而导致焦化行业整体效
益下降。焦化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是钢铁企业,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钢材需求
下滑,由于钢铁企业盈利普遍较差,高炉开工率不及预期,钢厂对焦炭压价采购,
焦化行业 2024 年以来已经历 4 轮降价潮,上述原因导致吸收剂需求锐减。同时,
由于焦化行业景气度低迷,还使得焦化客户对产品价格较为敏感,竞争企业为维
持业务以降低售价方式冲击市场,造成不良竞争。
基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谨慎性原则,为降低项目建设及收益的不确定
风险,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予以终止。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
结项及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总计 57,177.74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扣除预留待支付项目尾款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项目尚余部分工程及设备尾款、质保金款项。上述补流资金
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
应付未付的项目尾款(已签署合同但 2024 年尚未支付的工程及设备尾款)支付
完毕,公司将依法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
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募投项目尚余支付款项预计不超过 11,000 万元(2025 年及以后支付的工程
及设备尾款、质保金),公司现金充足,现金流充沛,具有足够的现金流用于支
付募投项目尚余支付的项目款项(2025 年及以后支付的工程及设备尾款、质保
金),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及项目实际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好项目后续该部分款
项的支付。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不会影响相
关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上述支付安排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
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结项及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
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
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公司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龙净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后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龙净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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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黄德华 冯卫平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