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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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聚热能”、“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09 号文同意注册。
《浙江力聚热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网
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
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2,275.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股数
为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价格(元/股) 40.00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
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 无
有)
保 荐 人 相 关 子 公 司参 与
无
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发行前每股收益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2.57 元(以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每股净资产按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
发行方式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自
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发行对象
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91,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7,596.42 万元,具体如下: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30.38 万元
含印花税) 注:(1)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如文中合计数与各加数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2)
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本次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 9.53
万元,差异原因系印花税的确定,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
金净额,税率 0.025%,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
整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小松 联系电话 0572-8298720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55-23835519/0755-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