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
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
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4-060)。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
宜。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各项合法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
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
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
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阐明发言主题,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临时要求发言
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
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
股东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
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
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
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
拒绝回答。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
或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禁止录音、拍照或录像。会场内请勿大声
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部联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 14∶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主持人:丁闵先生
五、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一)宣布本次会议现场出席情况
(二)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举手通过)
(三)宣读并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追加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
的议案》
六、股东提问和发言
七、现场投票表决(由监票人主持表决工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见证结果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共计募集资金 41,5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60.2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40,939.7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
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314.13 万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0,625.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
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西晨丰”)作为“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
目”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
开区江西晨丰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
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由于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建设过
程中,受到全球突发不利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场地的施工作业、施工人
员流动、材料运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此外,该募投项目新实施主体的项
目备案、环评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较原计划有
所推后等因素影响,公司将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3 年 9 月调整为 2024 年 6 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2024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 注
金额[注] 30 日余额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4086619100036511 20,941.00 4,398.92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海宁斜桥支行 1204086619100036635 13.78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海宁盐官支行
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赛湖支行
合 计 40,939.75 5,701.84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314.13 万元,系律师费、审计验证费、
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10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
济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270.6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
目及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全部结项,公司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701.84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
例为 14.0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 利息及理财 截至日余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号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额 收益净额 额 使用状态日期
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
线建设项目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
目
收购明益电子 16%股
权项目
合计 40,625.62 35,779.77 855.99 5,701.84 /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5,701.84 万元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及子公司将
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总体上,
有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追加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
及担保措施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年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根据各子孙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
需求,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广星配售电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为
全资孙公司联能太阳能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1,800万元;为全资孙公司广新发
电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7,000万元;为全资曾孙公司恒硕新能源提供总担保额
度不超过11,200万元。上述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孙公司,资产负债率
均超过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6)。
(二)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
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的议案》。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各下属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融资需求,
拟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具体包括:
公司拟为全资曾孙公司汇集太阳能追加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9,700万元。
公司全资孙公司通辽市汇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集新能源”)拟
以其持有的汇集太阳能100%股权为汇集太阳能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汇集太阳
能拟以基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33.37MW)所有
电费收入为自身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担保额度占
被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上市公司最 是否
担 担保 前担保 增担保 担保预计有 是否关
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近一期经审 有反
保 方式 余额 额度 效期 联担保
例(%) 负债率(%) 计净资产比 担保
方 (万元) (万元)
例(%)
自2024年第
汇集新 股权
汇 100 三次临时股
能源 质押
集 东大会审议
太 99.59 0 9,700 8.08 通过之日起 否 否
应收
汇集太 阳 至2024年年
账款 /
阳能 能 度股东大会
质押
召开之日止
公司在保持下属公司联能太阳能、广星配售电、恒硕新能源及广新发电2024
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为上述公司的担保事项增加担保措施,具体列
示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
麒麟”)拟以其持有的联能太阳能100%股权为联能太阳能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联能太阳能拟以基于科尔沁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37.79MW)的所有
电费收入为自身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2)广星配售电拟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所有电费收入
为自身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广星配售电拟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
电试点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为自身追加提供设备抵押担保。恒硕新能源拟为广
星配售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实际贷款额度的85%。
(3)公司全资孙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鼎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
盛新能源”)拟以其持有的恒硕新能源100%股权为恒硕新能源追加提供股权质押
担保。恒硕新能源拟以基于科尔沁左翼中旗分散式风电项目(28MW)所有电费收
入为自身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恒硕新能源拟以基于科尔沁左翼中旗分散
式风电项目(28MW)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为自身追加提供设备抵押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发电”)
拟以其持有的广新发电100%股权为广新发电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广新发电拟
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85MW)、奈曼旗工
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20MW)项目所有电费收入为自身
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广新发电拟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
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85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
项目(220MW)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为自身追加提供设备抵押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措施,列示如下:
被 经审议 截至目 担保额度占上
追加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是否 是否
担 的担保 前担保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预计有
担保方 担保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关联 有反
保 额度 余额 期经审计净资 效期
方式 例(%) 负债率(%) 担保 担保
方 (万元) (万元) 产比例(%)
辽宁金 联 股权
麒麟 能 质押
太 应收 99.61 11,800 0 9.83
联能太
阳 账款 / 否 否
阳能
能 质押
应收
广星配
账款 /
售电
广 质押
星 固定
广星配
配 资产 / 83.72 12,000 0 10.00 否 否
售电
售 抵押 自 2024 年 第
电 连带 三次临时股
恒硕新
责任 / 东大会审议
能源
保证 通过之日起
鼎盛新 恒 股权 至 2024 年 年
能源 硕 质押 度股东大会
新 固定 100.00 11,200 0 9.33 召开之日止 否 否
恒硕新
能 资产 /
能源
源 抵押
广星发 股权
电 质押
广 应收
广新发
新 账款 /
电 83.72 37,000 0 30.83 否 否
发 质押
电 固定
广新发
资产 /
电
抵押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联能太阳能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7,049.80 6,452,578.65
负债总额 648,815.78 6,427,488.61
净资产 -11,765.98 25,090.04
资产负债率 101.85% 99.61%
项目名称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6,423.64 73,599.34
净利润 -9,871.51 36,856.02
(二)汇集太阳能
务二路以西(内蒙古永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院内)103 室
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标准化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
合同能源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11,197.16 8,796,048.91
负债总额 2,003,197.28 8,760,092.05
净资产 7,999.88 35956.86
资产负债率 99.60% 99.59%
项目名称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383.78 70,536.09
净利润 7,999.88 27,956.98
(三)广星配售电
大街中段)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
元器件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2,940,221.29 397,222,140.26
负债总额 307,826,341.46 332,550,292.41
净资产 65,113,879.83 64,671,847.85
资产负债率 82.54% 83.72%
项目名称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6,438,066.00 15,088,457.87
净利润 215,131.49 -456,466.98
(四)恒硕新能源
业园区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
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006.00 960,137.69
负债总额 60,006.00 960,137.69
净资产 0.00 0.00
资产负债率 100.00% 100.00%
项目名称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0
(五)广新发电
区 07 号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
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1,904,843.97 78,770,915.38
负债总额 70,691,466.95 77,562,149.80
净资产 1,213,377.02 1208,765.58
资产负债率 98.31% 98.47%
项目名称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89,629.60 -4611.4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后续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在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
择优确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丁闵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
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上述公司追加提供担保方式,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的融资需求,符合同行业项目融资要素的普遍要求,有利于提高各下属公司融
资能力。上述公司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项目公司,因行业通行融资比例为项目
公司出资占比约20%,金融机构融资占比约80%,因此项目公司资产负债率目前均
超过70%。上述项目融资贷款均为长期贷款,项目建成后能够较好的覆盖融资本
息。公司能够对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
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56,800万元,全部为
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32%;
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