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的通知,蔡征国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所
占可转债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质押 持剩余
股东名 质押起始 总剩余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到期 质权人 可转债
称 日 量比例
东及其一 (元) 日 比例
(%)
致行动人 (%)
云南国际
蔡征国 是 100,000,000 信托有限 98.81 33.33
公司
合计 — 100,000,000 — — — 98.81 33.33
注 1:占丽岛转债剩余数量比例,是按照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剩余可转债数量
注 2:上述可转债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剩余质押数 剩余质押数
占可转债总
截至公告日持 剩余质押可转 量占其所持 量占丽岛转
股东名称 剩余数量比
有数量(元) 债数量(元) 有可转债比 债剩余数量
例(%)
例(%) 比例(%)
蔡征国 101,200,000 33.73 0 0 0
合计 101,200,000 33.73 0 0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可转债质押事项为股东融资需求,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
公告披露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本公司可转债已全部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