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8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8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7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
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
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并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原件交会务人员。电子邮件须在 2024 年 8 月 2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邮
箱(secretary@bofay.com.cn),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员:公司证券部 邵锦龙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杭平路 16 号
联系电话:0573-87639088
传真:0573-87500906
电子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博菲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
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本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委 托 人 姓 名(签 章 ): 委托人证件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 托 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 托 人 姓 名(签 章 ): 受托人证件号码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 份 证 号 码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量(股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事项: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