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广东天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薇薇女
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提交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蒋薇薇女士,蒋薇薇女士基本
情况如下:
蒋薇薇,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商学院财会系副
系主任,现任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商学院副院长,现任安徽博石高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
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09:15-09:25,09:30-11:30,13:00-
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 1588 弄虹桥世界中心 L2-B 幢 806 室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独立董事蒋薇薇女士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会议上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作出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
独立董事蒋薇薇女士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邹镕骏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 1588 弄虹桥世界中心 L2-B 幢 806 室
邮政编码:201799
联系电话:021-59766096
电子邮箱:public@skychemcn.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字样。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
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
征集人。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
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
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
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
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
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
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
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
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蒋薇薇
附件: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蒋薇薇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