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天职业字[2024]46182 号
目 录
审阅报告 1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3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6
审阅报告
天职业字[2024]46182号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信股份”
)按照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务报表附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军信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
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军信股份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
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我们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对编制基础的说明。本报告仅供备考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
表的审阅意见。
审阅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4]46182号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附注编号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27,127,648.60 1,460,348,690.97 七、(一)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4,065,136.97 1,672,675,235.87 七、(二)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861,007.86 9,300,000.00 七、(三)
应收账款 1,325,766,831.62 888,220,673.86 七、(四)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8,518,610.78 12,006,794.67 七、(六)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3,567,844.67 19,224,406.19 七、(七)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2,941,150.19 23,771,876.72 七、(八)
合同资产 26,384,330.57 27,842,451.06 七、(五)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5,163,623.85 43,490,399.41 七、(九)
其他流动资产 236,197,103.88 130,392,142.10 七、(十)
流动资产合计 3,750,593,288.99 4,287,272,670.8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601,263,067.29 222,526,893.69 七、(十一)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221,111,076.62 226,965,609.84 七、(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1,999,220.72 1,804,196.19 七、(十三)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7,907,720.96 9,133,656.68 七、(十四)
固定资产 524,284,055.51 585,025,407.37 七、(十五)
在建工程 58,347,221.43 60,114,458.24 七、(十六)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0,076,852.02 8,121,592.34 七、(十七)
无形资产 7,359,302,084.64 7,455,426,966.07 七、(十八)
开发支出
商誉 725,598,856.67 761,491,081.99 七、(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 115,078,828.82 130,933,235.30 七、(二十)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559,751.54 71,814,718.21 七、(二十一)
其他非流动资产 71,736,493.12 1,291,082.85 七、(二十二)
非流动资产合计 9,784,565,229.34 9,534,648,898.77
资 产 总 计 13,535,158,518.33 13,821,921,569.6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附注编号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20,277.78 20,023,925.00 七、(二十三)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67,064,869.79 457,071,080.15 七、(二十四)
预收款项 591,520.49 1,474,799.29 七、(二十五)
合同负债 2,258,978.79 1,029,521.58 七、(二十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75,624,712.10 66,378,976.71 七、(二十七)
应交税费 62,700,765.04 45,782,274.59 七、(二十八)
其他应付款 741,727,441.74 1,122,964,847.54 七、(二十九)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18,254,194.52 419,734,121.25 七、(三十)
其他流动负债 7,948,969.57 5,399,597.33 七、(三十一)
流动负债合计 1,796,191,729.82 2,139,859,143.4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2,268,046,724.42 2,684,138,474.74 七、(三十二)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9,168,813.38 8,097,561.55 七、(三十三)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802,726,525.56 760,215,888.89 七、(三十四)
递延收益 2,280,166.58 2,754,966.62 七、(三十五)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0,603,787.68 303,154,353.99 七、(二十一)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00,000.00 1,500,000.00 七、(三十六)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54,326,017.62 3,759,861,245.79
负 债 合 计 5,150,517,747.44 5,899,720,389.2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15,625,853.00 515,625,85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995,484,621.14 3,979,025,369.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5,770,319.98 114,549,987.4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167,389,171.62 1,914,185,137.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834,269,965.74 6,523,386,347.44
少数股东权益 1,550,370,805.15 1,398,814,832.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84,640,770.89 7,922,201,180.39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3,535,158,518.33 13,821,921,569.6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附注编号
一、营业总收入 2,884,100,189.27 2,539,746,356.06
其中: 营业收入 2,884,100,189.27 2,539,746,356.06 七、(三十七)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944,289,293.99 1,700,133,119.90
其中:营业成本 1,447,094,224.99 1,226,877,250.74 七、(三十七)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44,367,253.28 44,023,223.54 七、(三十八)
销售费用 84,901.83 295,137.06 七、(三十九)
管理费用 240,400,679.22 194,841,396.52 七、(四十)
研发费用 90,061,688.18 82,362,429.07 七、(四十一)
财务费用 122,280,546.49 151,733,682.97 七、(四十二)
其中:利息费用 143,264,415.91 176,354,531.16 七、(四十二)
利息收入 20,211,440.70 21,888,943.60 七、(四十二)
加:其他收益 71,458,166.82 74,507,658.41 七、(四十三)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354,944.37 6,060,200.29 七、(四十四)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95,024.53 207,296.11 七、(四十四)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962,856.44 37,789,270.96 七、(四十五)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0,685,188.70 -34,331,968.04 七、(四十六)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7,198,452.43 -36,545,109.16 七、(四十七)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07,012.68 90,000.00 七、(四十八)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06,210,234.46 887,183,288.62
加:营业外收入 3,173,834.46 6,074,187.66 七、(四十九)
减:营业外支出 2,722,758.17 6,180,060.50 七、(五十)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06,661,310.75 887,077,415.78
减:所得税费用 95,354,549.31 80,221,862.98 七、(五十一)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11,306,761.44 806,855,552.80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11,306,761.44 806,855,552.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63,433,366.99 591,171,474.4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7,873,394.45 215,684,078.4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总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为湖南军信污泥处置有
限公司,系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 2011
年 9 月 6 日取得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湘)名私字【2011】第 7471 号《企业名称预
先核准通知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由湖南军
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货币出资 2,250.00 万元和 750.00 万元
出资。本公司设立出资业经长沙湘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安验字【2011】第 0920-3 号验
资报告予以审验。设立时各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00.00 100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6 月 2 日的股东会决定,同意原股东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全
部股份 750.00 万元转让给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 2 日,长沙市排水有限责
任公司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湖南军信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在湖南军信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的 75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转
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00.00 100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9 月 26 日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接纳戴道国、何英品为公司新股东,同
意对公司增资 7,000.00 万元,其中 2,0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金;新增出资由原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5,250.00 万元,其中 1,500.00 万元计
入注册资本,3,75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新股东戴道国增资 962.50 万元,其中 275.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87.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新股东何英品增资 787.50 万元,其中 225.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62.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此次增资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 CHW 湘验字【2016】0007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00 100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 4 月 9 日的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根据中审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CAC 专字【2017】0335 号”
《审计报告》
,湖南
军信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账面审计净资产 165,278,230.54 元,其中 5,000.00
万元折为 5,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余额 115,278,230.54 元作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
发起人。
此次股权变更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 CAC 验字[2017]0028
号验资报告。此次股改净资产业经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开元评报字[2017]1-012
号评估报告,2016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净资产为 16,749.23 万元。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取得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湘)登记内名变核字【2017】484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后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 100
根据 2017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及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0%的股份作价人民币 452,222,208.00 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
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CAC 验字[2017]0046 号验资报告。增资后股东
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6,305.5552 100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新增注册
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其中:戴道国认缴人民币 8,250,000.00 元,占新增注册资本
的 55.00%,出资方式为货币 8,250,000.00 元,何英品认缴人民币 6,750,000.00 元,占新增注
册资本的 45.00%,出资方式为货币 6,750,000.00 元。此次增资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CAC 验字[2017]0058 号验资报告。增资后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7,805.5552 100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新增注册
资本人民币 26,944.448.00 元,其中: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 23,917,926.00
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88.77%,出资方式为货币 23,917,926.00 元;戴道国认缴人民币
人民币 1,361,935.00 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5.05%,出资方式为货币 1,361,935.00 元。此次
增资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CAC 验字[2018]0032 号验资报告。
增资后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0,500.00 100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股转系统函[2018]207 号)
,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1654 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军信环保,
代码:872664)自 2020 年 7 月 14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根据公司 2020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
认员工股权激励名单及份额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 9 月 22 日,湖南军信环
保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湖南道信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湖南道信”)
、湖
南品信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湖南品信”)、冷朝强、罗飞虹、邱柏霖签
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82.75 万股、101.25
万股、163.50 万股、87.50 万股、40.00 万股分别转让给湖南道信、湖南品信、冷朝强、罗飞
虹、邱柏霖,其中湖南道信、湖南品信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冷朝强、罗飞虹、邱柏霖为公
司员工。参考 2019 年末公司经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产,在此基础上各方商定股份转让价格为
昌府、冷培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40.40
万股、85.80 万股、28.60 万股、28.60 万股、14.30 万股、14.30 万股分别转让给何俊、戴敏、
戴晓国、戴道存、冷昌府、冷培培。经各方商定股份转让价格为 14.00 元/股。
上述股权激励实施及本次股份转让后,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0,500.00 100
议》、2021年10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6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4万
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4.8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834.00万元。本次公开
发行后,公司的总股份为27,334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7,334.00万元,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人民币27,334.00万元。公司证券代码为“301109”,证券简称为“军信股份”。
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份 27,334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13,667 万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
股份增加至 41,001 万股。
(二)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生活污泥;城市固体废弃物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的建设、管
理、运营;污泥处置和污水处理项目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及运营调试与受托运营;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置、渗沥液(污水)处理和灰渣处理处置等。
公司通过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对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垃圾渗沥液和灰渣填埋场等处理
处置设施进行投资及运营管理。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主要服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服务、污泥
处置服务、渗沥液(污水)处理服务和灰渣处理处置服务。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报出。
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4 年 7 月 19 日。
二、拟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重组方案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
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形式予以解决。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仁
联”)、湖南仁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仁景”)、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仁怡”)、青岛松露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
岛松露”)、青岛高信明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高信”)、长沙润合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润合”)、洪也凡、易志刚、胡世梯、杨建
增、朱光宁、蔡思吉、彭勇强、祖柱、王清、刘仕平、王年庚、陈坤、孙虎购买其持有的仁和
环境 63%股权。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原为 16.36 元/股,系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8%,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2023 年 4 月 21 日和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 6 月 1 日,本次利润分配完成,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价格
相应调整为 15.46 元/股。2024 年 4 月 19 日和 2024 年 6 月 6 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 6
月 24 日,本次利润分配完成,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4.56 元/股。
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
金不超过76,828.17万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的30%。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经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和实施条件,但本次购买资产不以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购买资产行为的实
施。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
决。
(二)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和环境”或“标的公司”
)前身系湖南联合餐
厨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餐厨有限”
),联合餐厨有限系由易志刚、彭芳、蔡思吉、祖
柱、湖南省仁和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成立,
并在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联合餐厨有限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以净资产
折股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仁和环境现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000584949876B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42,230.00 万
元,股份总数 42,2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经营范围:餐厨垃圾的运输及处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从
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力、天然气、工业用机油、燃料
油销售;区域供冷、供热;热力生产和供应;养殖技术应用、推广服务;昆虫养殖;土壤调理
剂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活垃圾处置技术开发;机械技术推广服务;
电力设备、工业用机油研发;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设备设计、开发;电力供应;工业用机
油的生产;收集、贮存、处理含油废水。
标的公司主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从事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
化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政府客户提供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及无害化
处理服务,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将产生的资源化产品工业级混合油销售给下游企业,同时进行
沼气发电进行自用或销售给电网公司。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方法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
编制,仅供本公司实施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资产重组事项使用。
到批准、核准或同意。
组》的要求,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已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并依据重组
完成后的构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进行编制。
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因此本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将按重组方案确定的拟发行股份总数和发行价格计算的支付对价
买成本,并相应确认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其他应付款。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仁和环境对原股东的利润分配,视同本公司对少数股东的利润分配。
红 2022 年 1 月 1 日即影响仁和环境公司净资产。
司对少数股东的利润分配。
尚未控制标的公司,收购的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分配工作尚未完成,在
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以 2022 年 1 月 1 日的仁和环境净资产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股
利分配金额 40,000.00 万元为基础,直接加上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增值,作
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022 年 1 月 1 日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
商誉,直接以合并对价与上述调整后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假定核心商誉
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减值,核心商誉金额在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3 年
影响。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仁和环境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与方法,并对纳入备考范围主体之间的往
来余额和交易予以抵消后编制。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披露母公司个别财务信息。同时本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附注仅列示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相关的有限备考附注,对部分附注项目进行
了简化披露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
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备考合
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备考主体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正常经营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
司以 12 个月作为正常经营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
本备考主体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备考主体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本备考主体报告期内无计量属性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含)的应收款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项认定为重要。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含)的在建工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程项目认定为重要。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合同负 公司将单项预付款项、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预收
债、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 款项明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含)的往来款项认定为重要。
重要的债权投资、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 公司将单项债权投资明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含)的债权投
投资 资项目认定为重要。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含)的投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
公司将对单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过资产总额 0.2%(含)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认定为重要。
公司将对单项非全资子公司产生的净利润超过合并报表净利润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5%(含)的非全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或单项非全资子公司资产
总额超过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5%(含)的非全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
公司将对单项承诺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含)的承诺事项
重要的承诺事项
认定为重要。
公司将对单项或有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含)的或有事项
重要的或有事项
认定为重要。
公司将对单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含)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认定为重要。
公司将对单项债务重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含)的债务重组
重要的债务重组
认定为重要。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备考主体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
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备考
主体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备考主体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
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
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
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
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
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
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
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
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
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
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
投资收益。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备考合并主体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备考合并主体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
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
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
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备考合并主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备考合并主体进
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备考主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八)合营安排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
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
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
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
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进行会计处理。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
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十)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
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一)金融工具
本备考主体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
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
指本备考主体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
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②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
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备考主体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备考主体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
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
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备考主体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备考主体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
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备考主体管理该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
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
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本备考主体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
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
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
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
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
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备考主体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
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备考主体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
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本备考主体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
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
嵌入衍生工具。
本备考主体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
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
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
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
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本备考主体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
备考主体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备考主体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①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备考主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本备考主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来说,本备考主体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
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
本备考主体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本备考主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本备考主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备考主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
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备考主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本备考主体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
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本备考主体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
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
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备考主体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
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
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备考主体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
租赁应收款,本备考主体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
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备考主体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备考主体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
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
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
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十二)应收票据
本备考主体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
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
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
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备考主体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
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备考主体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
票据承兑人
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十三)应收账款
本备考主体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
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
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
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备考主体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
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备考主体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
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通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账龄组合
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
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备考合并主体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公司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账款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备考主体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十四)其他应收款
本备考主体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附注四(十一)金融工具】
进行处理。
本备考合并主体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应收股利 本组合为应收股利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组合为应收金融机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应收利息
构的利息 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本组合为应收其他往
其他应收款 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来款项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备考合并主体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公司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其他应收款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备考主体对该其他应收款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十五)存货
本备考主体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发出时原材料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
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
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依据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
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
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
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十六)合同资产
本备考主体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
同负债。本备考主体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
同资产。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备考主体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
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备考主体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
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
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同资产 账龄组合
本备考合并主体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合同资产账龄。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备考合并主体对该合同资产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十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本备考主体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
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
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
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
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
本备考主体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
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
,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
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
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
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
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
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
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
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
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
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
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
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
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
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
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
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
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
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备考主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
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十八)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
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
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
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
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
公允的除外)。
本备考主体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备考主体个别财务报表中采
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
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备考主体的会计政
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对被投资单位的净
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备考主体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备考主体负有承
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
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
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
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
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
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
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九)投资性房地产
租的建筑物。
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二十)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
等计提折旧。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0 0-5 4.75-10.0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0-5 4.75-20.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0-5 9.50-20.00
办公及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0-5 19.00-33.33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一)在建工程
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
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二)借款费用
本备考主体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
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
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
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
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二十三)无形资产
本备考主体无形资产包括特许经营权、软件、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取得时
按成本计价,年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
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期限
软件 3 年-5 年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使用年限
专利技术 10 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本备考主体尚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备考主体采用移交-经营-移交(“TOT”)
、建设-经营-移交(
“BOT”
)及建设-拥有-运营-
移交(BOOT)方式,与政府(以下简称“合同授予方”)签订垃圾焚烧处理、垃圾填埋处理、
污泥处理、渗沥液(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转运等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特许经营协
议,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本备考主体需要将垃圾焚烧处理、垃圾填埋处理、污泥处理、渗沥液
(污水)处理、垃圾中转处理、生活垃圾转运和污水处理等业务资产无偿或有偿移交至政府或
政府制定的第三方。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在运营期间,本备考主体可以收取垃圾处理费用、上
网电费、污泥处理及渗沥液(污水)处理费用、垃圾转运处理费用。
若本备考主体可以无条件的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
在本备考主体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
将有关差价补偿给本备考主体的,本备考主体在发生相关建造成本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金融资产处理(参见附注四、
(十
一)
);若合同规定本备考主体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
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备考
主体在发生相关建造成本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该无形资产在经营期限内按直线
法摊销。
根据特许经营权合同的约定,为使有关 BOT(TOT)项目相关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
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公司需要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按照机器设备及其
他设施的可使用年限预计重置支出,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计算预计支出的现金流量现值,确认
预计负债,并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与项目建造成本一起转入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进
行摊销。
(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为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
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
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
(2)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本备考主体通过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参考
历史经验、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方法,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
利益的期限。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视为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于每个会计期对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
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摊销。
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
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备考合并主体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
工薪酬、材料、燃动费、折旧及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发费、其他研发相关费用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
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
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
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
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
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备考主体划分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阶段。
开发阶段是指已完成研究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
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
(二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本备考主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
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
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
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
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
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
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
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
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
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
准备。
(二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
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合同负债
本备考主体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
同负债。本备考主体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
债。
(二十七)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备考主体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
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
利。本备考主体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
属于职工薪酬。
本备考主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本备考主体
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
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如果本备考主体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
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本备考主体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
划进行处理。
本备考主体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备考主体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
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
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备考主体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备考
主体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
老金。本备考主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职工参加由本备考主体设立的退休福利供款计划。职工按照一
定基数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本备考主体按固定的金额向年金计划供款,供款在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1)内退福利
本备考主体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
的退休年龄、经本备考主体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等。本备考主体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
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备考主体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
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
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补充退休福利
本备考主体亦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职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等补
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设定受益负债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减去
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设定受益义务每年由独立精算师采用与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国债利率、
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与补充退休福利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
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和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二十八)预计负债
备考主体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备考主体,且该义务的金额
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备考主体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按照合同规定,本备考主体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
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在符合下列条件下,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
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
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备考主体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
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因时间推移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与特许经营权相关的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
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
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折现率参考各项目长期借
款实际利率为折现率;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
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二十九)股份支付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
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
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
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
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备考主体承担
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
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备考主体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备考主体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备考主体将增加的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备考主体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
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备考主体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
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备考主体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
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备考主体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
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
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三十)收入
(1)收入的确认
本备考主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
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备考主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备考主体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备考主体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备考主体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备考主体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备考主体在整个合同期内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备考主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
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备考主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
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备
考主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备考主体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备考主体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备考主体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备考主体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备考主体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1)污泥处理收入
本备考主体污泥处理收入系根据经公司与市政管理部门或客户双方确定的污泥处理计量
月报表中计量的污泥处理量、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单价确认收入。
(2)垃圾填埋场运营收入
本备考主体垃圾填埋场运营收入系根据经公司与市政管理部门或客户双方确定的垃圾处
理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填埋垃圾量、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单价确认收入。
(3)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收入
本备考主体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收入系根据经公司与市政管理部门双方确定的餐厨
垃圾收运计量月报表的餐厨垃圾收运量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的单价确认收入。
(4)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收入
本备考主体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收入系根据经公司与市政管理部门或客户双方确定的生活
垃圾计量月报表的生活垃圾处理量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的单价确认收入。
(5)渗沥液(污水)处理收入
本备考主体渗沥液(污水)处理收入系根据经公司与市政管理部门核定的渗沥液(污水)
处理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渗沥液(污水)处理量和浓缩液外运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浓缩液外运
量、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的单价确认收入。
(6)发电收入
本备考主体发电收入系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确定的上网电量、以及购售电合同约
定的电价确认。
(7)垃圾焚烧处理收入
本备考主体垃圾焚烧处理收入系根据公司与市政管理部门双方确定的垃圾处理计量月报表
中计量的垃圾处理量、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的单价确认收入。
(8)利息收入
对于 PPP 项目确认的金融资产,本备考主体后续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利息
收入。
(9)劳务收入
对于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劳务收入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劳务收入,本备考主体采用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
工进度。
(10)飞灰处理收入
本备考主体飞灰处理收入系根据公司与市政管理部门双方确定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飞灰
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飞灰处理量、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的单价确认收入。
(11)污泥焚烧协同处理收入
本备考主体污泥焚烧协同处理收入系根据公司与市政管理部门双方确定的污泥与垃圾焚
烧协同处置项目污泥处理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污泥处理量、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的单价确
认收入。
(12)BOT 项目资产建造服务收入
BOT 项目资产建造服务收入,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本备考主体为
BOT 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建设方),在 BOT 项目资产建造期间,虽未实际提供建造服务,但本备
考主体作为 BOT 项目资产建造的主要责任人,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识别为一项单独履约义
务,将 BOT 项目交易价格按照 BOT 项目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
务,确认 BOT 项目资产建造服务收入。
(13)工业级混合油收入
本备考主体工业级混合油收入系以产品交付并经客户签收,公司完成了履约义务,产品控
制权发生转移后确认收入。
本备考主体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
备考主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
响。
(1)可变对价
本备考主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
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
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备考主体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
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
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备考主体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
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备考主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
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
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
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
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
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
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三十一)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备考主体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
产: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本备考主体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
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备考主体将对于超出部分
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
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十二)政府补助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
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
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备考主体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备考主体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备考主体提供
贷款的,本备考主体选择按照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
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备考主体的,本备考主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
费用。
(三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
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三十四)租赁
(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
不属于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
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备考主体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
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1)融资租赁
本备考主体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
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备考主体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
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备考主体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
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本备考主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
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3、9、6、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7、5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2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20%后余值的
房产税 12、1.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免税、12.50、15、20、25
注:本备考主体子公司湖南平江军信环保有限公司城建税税率为 5%,除此外其他公司执行
的城建税税率为 7%。
纳税主体名称 2023 年度税率(%)2022 年度税率(%) 说明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5、免税 15、免税 注(1)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2.5 12.5 注(2)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免税 免税 注(3)
湖南平江军信环保有限公司 15 20 注(4)
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5 15 注(5)
湖南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注(6)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 号)等相关规定,本备考主体军信股份从事的
灰渣填埋处置项目所得在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2024 年至 2026 年
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
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60 号)及《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4 号)的相关规定,本备考主体军信股份除灰渣填埋处理所得外的其他所得自 2019 年至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 号)等相关规定,子公司浦湘生物从事的垃圾焚烧
处理项目所得在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2021 年至 2023 年享受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 号)等相关规定,子公司浦湘环保从事的垃圾焚烧
及污泥协同处理发电项目所得在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2024 年至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平江军信的所得 2022 年不
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
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60 号)及《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
第 4 号)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平江军信 2023 年度所得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
平江军信 2023 年度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5)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审核通过,子公
司仁和环境于 2022 年 10 月取得新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243000596,有效期
三年。根据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有效期内仁和环境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 15%的优惠
政策。
(6)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审核通过,子公
司仁和环保于 2020 年 9 月取得编号为 GR202043000656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于 2023 年 10 月取得新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343003588,有效期三年。根据
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有效期内仁和环保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 15%的优惠政策。
(二)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
(1)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水)处理收入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选择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的优惠政策,垃圾焚烧处理收入及污泥焚烧协同处理收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混合油销售业务和沼气发电业务、本备考主体子公司仁和环保垃圾转运处理和污水处理业务可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其中,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和工业级混合油销售业务增值税即
征即退比例为 70%,沼气发电业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比例为 100%,垃圾转运处理和污水处理业务
增值税即征即退比例为 70%。
(2)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处理收入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公告 2021 年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子公司仁和环境的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收入及子公司
仁和环保的生活垃圾转运收入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进项税加计抵减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
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1 号)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允许其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
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
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9 号)
,本备考主体及子公司平
江军信垃圾填埋、污泥处理、渗沥液(污水)处理收入属于“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
享受该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 2023 年 1 月 9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印的《关于明确增值税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提供邮
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
超过 50%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允许其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税额。本备
考主体及子公司平江军信垃圾填埋、污泥处理、渗沥液(污水)处理收入属于“现代服务”中
的“专业技术服务”,享受该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第七条规定,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
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1 号)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仁和环保属于现代服务中“专业技术服务”纳税人,可按照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仁和
环保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87 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1 号)规定,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长沙仁华属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5%抵减应纳
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长沙
仁华属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
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子公司仁和环境自产自销的工业级混合油属于《资源综
项目,享受上述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
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
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 2023 年第 14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7 年 12 月 1 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
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子以定额
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
为每人每年 6000 元,最高可上浮 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
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本备考合并主体子公司仁和环境及仁和环保、长沙仁华 2023
年度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会〔2021〕35号)
(以
下简称“解释15号”)
: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
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
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
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
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
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
(财会〔2022〕31号,以
下简称“解释第16号”)。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
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
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备考合并主体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递延所
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会计
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重大影响。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
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
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
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
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
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
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该会计政策变
更对公司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外,在报告期各期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235,917.27 68,745.27
银行存款 1,217,989,156.20 1,454,077,544.44
其他货币资金 8,902,575.13 6,202,401.26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 1,227,127,648.60 1,460,348,690.97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保函保证金 3,135,000.00 3,000,000.00
信用证保证金 2,000,000.00 2,000,000.00
复垦保证金 3,735,359.60 1,170,254.00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电子采购保证金 30,215.53 30,147.26
使用受限的 ETC 业务保证金 16,200.00 16,200.00
合计 8,916,775.13 6,216,601.26
除上述使用受限情况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无其他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
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814,065,136.97 1,672,675,235.87 不适用
其中:结构性存款 814,065,136.97 1,672,675,235.87 不适用
合计 814,065,136.97 1,672,675,235.87
(三)应收票据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0,861,007.86 9,3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10,861,007.86 9,300,000.00
项 目 备注
终止确认金额 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无 无
合计
接上表:
项 目 备注
终止确认金额 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无 无
合计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861,007.86 100.00 10,861,007.86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 10,861,007.86 100.00 10,861,007.86
商业承兑汇票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合计 10,861,007.86 100 10,861,007.86
接上表: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300,000.00 100.00 9,300,000.00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 9,300,000.00 100.00 9,3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合计 9,300,000.00 100 9,300,000.00
(四)应收账款
账龄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小计 1,403,280,073.70 946,368,859.02
减:减值准备 77,513,242.08 58,148,185.16
合计 1,325,766,831.62 888,220,673.86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03,280,073.70 100.00 77,513,242.08 5.52 1,325,766,831.62
其中:账龄分析组合 1,403,280,073.70 100.00 77,513,242.08 5.52 1,325,766,831.62
合计 1,403,280,073.70 100 77,513,242.08 1,325,766,831.62
接上表: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46,368,859.02 100.00 58,148,185.16 6.14 888,220,673.86
其中:账龄分析组合 946,368,859.02 100.00 58,148,185.16 6.14 888,220,673.86
合计 946,368,859.02 100 58,148,185.16 888,220,673.86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组合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403,280,073.70 77,513,242.08
接上表: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946,368,859.02 58,148,185.16
(1)2023年度
类别
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余额
组合计提 58,148,185.16 19,365,056.92 77,513,242.08
合计 58,148,185.16 19,365,056.92 77,513,242.08
(2)2022 年度
类别
组合计提 44,756,689.96 13,391,495.20 58,148,185.16
合计 44,756,689.96 13,391,495.20 58,148,185.16
(1)2023年12月31日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资产期末余额合计 坏账准备
产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
限公司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资产期末余额合计 坏账准备
产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长沙市望城区市容
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8,943,430.96 8,943,430.96 0.62 4,988,171.55
湖南湘新水务环保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合计 1,365,518,545.15 30,213,024.04 1,395,731,569.19 97.36 79,345,615.57
(2)2022年12月31日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资产期末余额合计 坏账准备
产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
限公司
长沙市望城区市容
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长沙县市容环境卫
生维护中心
湖南湘新水务环保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合计 907,704,559.10 30,364,917.42 938,069,476.52 96.04 58,686,422.23
(五)合同资产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未结算劳务 5,631,047.84 2,599,594.67 3,031,453.17 5,627,539.60 1,285,597.47 4,341,942.13
未结算合同价外
税费
合计 30,213,024.04 3,828,693.47 26,384,330.57 30,364,917.42 2,522,466.36 27,842,451.06
账龄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30,213,024.04 30,364,917.42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按组合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30,213,024.04 100.00 3,828,693.47 12.67 26,384,330.57
其中:账龄分析组合 30,213,024.04 100.00 3,828,693.47 12.67 26,384,330.57
合计 30,213,024.04 100 3,828,693.47 26,384,330.57
接上表: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按组合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30,364,917.42 100.00 2,522,466.36 8.31 27,842,451.06
其中:账龄分析组合 30,364,917.42 100.00 2,522,466.36 8.31 27,842,451.06
合计 30,364,917.42 100 2,522,466.36 27,842,451.06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组合
账龄
合同资产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
合同资产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30,213,024.04 3,828,693.47
接上表:
账龄
合同资产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30,364,917.42 2,522,466.36
(1)2023年度
类别
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余额
组合计提 2,522,466.36 1,306,227.11 3,828,693.47
合计 2,522,466.36 1,306,227.11 3,828,693.47
(2)2022 年度
类别
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余额
组合计提 1,842,292.11 680,174.25 2,522,466.36
合计 1,842,292.11 680,174.25 2,522,466.36
(六)预付款项
账龄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账龄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合计 18,518,610.78 100 12,006,794.67 100
(七)其他应收款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567,844.67 19,224,406.19
合计 13,567,844.67 19,224,406.19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小计 38,576,328.10 42,912,757.84
减:减值准备 25,008,483.43 23,688,351.65
合计 13,567,844.67 19,224,406.19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代收代垫款 2,114,247.42 3,844,541.00
保证金、押金 2,335,400.00 2,133,150.00
资金拆借款 33,161,829.16 35,993,679.06
其他往来款 964,851.52 941,387.78
小计 38,576,328.10 42,912,757.84
款项性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25,008,483.43 23,688,351.65
合计 13,567,844.67 19,224,406.19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①2023 年 12 月 31 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合计
预期信用损失 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285,712.68 34,419.10 1,320,131.7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②2022 年 12 月 31 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合计
预期信用损失 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1,033,833.33 1,033,833.33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297,639.52 19,642,833.32 20,940,472.84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合计
预期信用损失 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其他变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①2023年度
类别
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余额
单项计提 20,676,666.65 20,676,666.65
组合计提 3,011,685.00 1,320,131.78 4,331,816.78
合计 23,688,351.65 1,320,131.78 25,008,483.43
②2022 年度
类别
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余额
单项计提 20,676,666.65 20,676,666.65
组合计提 2,747,878.81 263,806.19 3,011,685.00
合计 2,747,878.81 20,940,472.84 23,688,351.65
注:报告期各期无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的情况。
(5)报告期各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报告期各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①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期末余额
湖南思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拆借款 20,676,666.65 2-3 年 53.60 20,676,666.65
湖南联合思源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拆借款 12,485,162.51 3 年以内 32.36 3,492,020.48
平江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质改造指挥部 代收代垫款 2,114,247.42 2 年以内 5.48 182,939.42
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 保证金、押金 2,000,000.00 4-5 年 5.18 1,600,000.00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其他往来款 367,755.00 1 年以内 0.95 18,387.75
合计 37,643,831.58 97.57 25,970,014.30
②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
余额 额的比例(%)
湖南思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拆借款 20,676,666.65 1-2 年 48.18 20,676,666.65
湖南联合思源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拆借款 15,317,012.41 2 年以内 35.69 1,500,078.56
平江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质改造指挥部 代收代垫款 3,844,541.00 3 年以内 8.96 312,227.05
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 保证金、押金 2,121,400.00 3-5 年 4.94 1,097,120.00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往来款 495,342.74 1 年以内 1.15 24,767.14
合计 42,454,962.80 98.92 23,610,859.40
(7)报告期各期无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八)存货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2,189,746.31 2,189,746.31 2,566,022.25 2,566,022.25
原材料 29,865,195.38 29,865,195.38 20,106,291.33 20,106,291.33
低值易耗品 886,208.50 886,208.50 1,099,563.14 1,099,563.14
合计 32,941,150.19 32,941,150.19 23,771,876.72 23,771,876.72
(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TOT 业务形成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30,663,600.00 30,663,600.00
BOT 业务形成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6,390,737.45 5,721,674.11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21,890,713.60 22,894,874.70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30,000,000.00 30,000,000.00
合计 45,163,623.85 43,490,399.41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委托贷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十)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预缴增值税及留抵进项税 112,884,775.11 130,371,244.27
智盈存款 123,312,328.77
预缴所得税 20,897.83
合计 236,197,103.88 130,392,142.10
(十一)债权投资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大额定期存单 510,865,671.21 510,865,671.21 101,958,904.11 101,958,904.11
委托贷款 90,397,396.08 90,397,396.08 120,567,989.58 120,567,989.58
合计 601,263,067.29 601,263,067.29 222,526,893.69 222,526,893.69
项目
面值 票面利率 应计利息 到期日 面值 票面利率 应计利息 到期日
大额定期存单 500,000,000.00 2.90%-3.25% 10,865,671.21 注2 100,000,000.00 3.25% 1,958,904.11 2025-5-24
委托贷款 120,000,000.00 4.10% 397,396.08 2027-5-26 150,000,000.00 4.10% 567,989.58 2027-5-26
合计 620,000,000.00 11,263,067.29 250,000,000.00 2,526,893.69
注 1:报告期各期末委托贷款中 1 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 30,000.000.00 元重分类至 1 年内
到期的债权投资中列报。
注 2:期末重要的大额存单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西子花苑支行的
支行的 100,000,000.00 元大额存单到期日为 2026 年 6 月 6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华兴支行的 180,000,000.00 元大额存单到期日为 2026 年 7 月 18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的 120,000,000.00 元大额存单到期日为 2026 年 7 月 19 日。
(十二)长期应收款
项目 坏账 折现率 坏账 折现率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区间 准备 区间
TOT 业务形成的
长期应收款
BOT 业务形成的
长期应收款
减:TOT 未实现融
资收益
减:BOT 未实现融
资收益
减: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应收款
合计 221,111,076.62 221,111,076.62 226,965,609.84 226,965,609.84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湖南联合思源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1,804,196.19
合计 1,804,196.19
接上表:
本期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红利或利润
接上表:
本期增减变动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增加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湖南联合思源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1,596,900.08
合计 1,596,900.08
接上表:
本期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红利或利润
接上表:
本期增减变动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增加
(十四)投资性房地产
(1)2023 年度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外购
(1)处置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计提或摊销 1,225,935.72 1,225,935.72
(1)处置
(2)其他转出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2)其他转出
四、账面价值
(2)2022 年度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外购
(1)处置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计提或摊销 1,225,935.71 1,225,935.71
(1)处置
(2)其他转出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1)处置
(2)其他转出
四、账面价值
(十五)固定资产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524,284,055.51 585,025,407.37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524,284,055.51 585,025,407.37
(1)固定资产情况
①2023年度
项目 房屋及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电子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695,155.28 5,462,994.25 22,643,510.39 3,220,690.87 32,022,350.79
(2)在建工程转入 176,515.00 19,106,083.71 405,665.41 19,688,264.12
(1)处置或报废 2,824,185.62 17,904,202.56 207,309.75 20,935,697.93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44,741,159.94 32,723,927.69 30,253,542.65 2,293,557.34 110,012,187.62
(2)合并增加
项目 房屋及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电子设备 合计
(1)处置或报废 1,288,011.91 17,010,361.61 197,545.26 18,495,918.78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或报废
四、账面价值
②2022年度
项目 房屋及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电子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8,062,291.93 23,020,769.35 1,750,463.69 32,833,524.97
(2)在建工程转入 11,526,914.39 14,441,515.48 915,821.04 26,884,250.91
(1)处置或报废 2,701,909.54 3,425,002.97 2,700,934.54 8,827,847.05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44,971,827.26 31,294,360.49 29,821,846.79 1,798,526.92 107,886,561.46
(2)合并增加
(1)处置或报废 1,720,283.20 3,269,764.43 2,559,651.98 7,549,699.61
三、减值准备
项目 房屋及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电子设备 合计
(1)计提
(1)处置或报废
四、账面价值
(2)报告期各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报告期各期无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情况。
(4)报告期各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①2023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展厅及调度中心 2,740,915.91 无法办理
处理车间 2 2,120,852.32 无法办理
处理车间 1 1,375,400.32 无法办理
污泥浓缩车间 997,675.85 无法办理
生产辅助用房 867,731.13 无法办理
保安亭 184,195.58 无法办理
合计 8,286,771.11
②2022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展厅及调度中心 2,914,362.70 无法办理
处理车间 2 2,317,179.70 无法办理
处理车间 1 1,502,721.20 无法办理
污泥浓缩车间 1,053,455.60 无法办理
生产辅助用房 948,057.00 无法办理
保安亭 194,542.10 无法办理
合计 8,930,318.30
(十六)在建工程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在建工程 58,347,221.43 60,114,458.24
工程物资
合计 58,347,221.43 60,114,458.24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配
套设施项目
浏阳市道吾山城市公园文
旅项目建设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713.46 27,713.46 27,713.46 27,713.46
综合楼项目 9,340,329.77 9,340,329.77 9,155,081.06 9,155,081.06
待安装设备 919,253.91 919,253.91 1,269,970.41 1,269,970.41
高压配电间项目 1,297,417.45 1,297,417.45
智慧运维与调度集控管理
系统工程
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
理升级技改项目
消化液除油项目 1,948,000.00 1,948,000.00 172,665.38 172,665.38
预算及费控管理系统工程 1,265,947.26 1,265,947.26 334,760.08 334,760.08
厌氧除砂项目 1,885,920.11 1,885,920.11
预处理线初分选物挤压处
理工程
沼气冷热电三联供能源站
工程
其他零星项目 317,076.15 317,076.15 435,626.76 435,626.76
合计 58,347,221.43 58,347,221.43 60,114,458.24 60,114,458.24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①2023 年度
预算数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万元) 定资产金额 减少额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
场配套设施项目
综合楼项目 3,700 9,155,081.06 185,248.71 9,340,329.77
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
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
合计 45,426.96 49,421,414.19 10,566,726.77 9,717,274.20 17,961,471.01 32,309,395.75
接上表:
工程累计投入占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
资金来源
预算的比例(%) (%) 累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率(%)
合计
注:本期其他减少系转入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
②2022年度
本期转入
预算数 2022 年 1 月 2022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本期增加 固定资产
(万元) 1 日余额 31 日余额
金额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配套设施项目 14,656.96 5,265,800.30 14,653,180.30 19,918,980.60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651.24 27,713.46 27,713.46
综合楼项目 3,700.00 8,985,760.88 169,320.18 9,155,081.06
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 27,070.00 20,347,352.53 20,347,352.53
合计 14,251,561.18 35,197,566.47 49,449,127.65
接上表:
工程累计投入占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 本期利息
资金来源
预算的比例(%) (%) 累计金额 息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率(%)
合计
(3)本期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七)使用权资产
项目 水库及土地使用权 房屋及构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本期新增 2,858,050.01 2,858,050.01
(1)本期租赁到期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443,978.90 458,811.43 902,790.33
(1)本期租赁到期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或报废
四、账面价值
项目 水库及土地使用权 房屋及构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项目 水库及土地使用权 房屋及构筑物 合计
(1)本期新增 225,344.39 225,344.39
(1)本期租赁到期 875,259.55 875,259.55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447,730.19 437,629.77 885,359.96
(1)本期租赁到期 875,259.55 875,259.55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或报废
四、账面价值
(十八)无形资产
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
项目 软件 土地使用权 专利技术 合计
-运营 -非运营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168,716.81 168,716.81
(2)BOT 项目完工转入 21,403,530.47 21,403,530.47
(3)BOT 项目建设支出 341,607,695.90 341,607,695.90
(4)BOT 项目预计设备更新变动 38,008,348.89 38,008,348.89
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
项目 软件 土地使用权 专利技术 合计
-运营 -非运营
(5)在建工程转入 798,023.05 17,961,471.01 18,759,494.06
(1)处置
(2)BOT 项目在建完工转出 21,403,530.47 21,403,530.47
(3)其他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547,376.33 489,833,629.18 1,810,335.31 2,477,796.27 494,669,137.09
(2)其他
(1)处置
(2)其他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
项目 软件 土地使用权 专利技术 合计
-运营 -非运营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40,912.68 234,513.27 275,425.95
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
项目 软件 土地使用权 专利技术 合计
-运营 -非运营
(2)BOT 项目完工转入 210,540,011.88 210,540,011.88
(3)BOT 项目建设支出 83,826,851.81 83,826,851.81
(4)BOT 项目预计设备更新变动 69,635,302.98 69,635,302.98
(5)在建工程转入 2,213,172.98 2,213,172.98
(1)处置 638,385.19 638,385.19
(2)BOT 项目在建完工转出 210,540,011.88 210,540,011.88
(3)其他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91,158.27 483,608,150.70 1,839,823.12 2,477,796.27 488,016,928.36
(2)其他
(1)处置 284,136.76 284,136.76
(2)其他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十九)商誉
(1)2023年度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形成商誉的事项 余额 余额
仁和环境资产组 773,460,184.31 773,460,184.31
中技清能资产组 23,895,832.59 23,895,832.59
合计 797,356,016.90 797,356,016.90
(2)2022年度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形成商誉的事项
仁和环境资产组 773,460,184.31 773,460,184.31
中技清能资产组 23,895,832.59 23,895,832.59
合计 797,356,016.90 797,356,016.90
(1)2023年度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形成商誉的事项 余额 余额
仁和环境资产组 35,864,934.91 35,892,225.32 71,757,160.23
合计 35,864,934.91 35,892,225.32 71,757,160.23
(2)2022年度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形成商誉的事项
仁和环境资产组 35,864,934.91 35,864,934.91
合计 35,864,934.91 35,864,934.91
公司结合与商誉相关的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商誉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
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湖南中技清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发电业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
现值;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预计未来5年发电业务均维持在核定水平,稳
定年份增长率0%,测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预测,发电业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大于资产
组账面价值及商誉账面价值之和,故期末商誉不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收购仁和环境形成的商誉系因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非核
心商誉,对应的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中按预计可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
转销,因此,按转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比例计提非核心商誉减值准备。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1)2023 年度
项目
余额 增加金额 摊销金额 减少 余额
管理生活区装饰费 3,717,920.45 1,394,220.12 2,323,700.33
维护中心南区机械土石方 36,776,011.40 5,014,910.63 31,761,100.77
维护中心北区机械土石方 39,030,868.79 5,322,391.20 33,708,477.59
扩建工程机械土石方 31,314,795.86 4,270,199.40 27,044,596.46
绿化工程 2,272,053.44 847,781.65 1,424,271.79
附属拆迁费用 241,726.81 4,607.25 237,119.56
划拨地整理工程 9,709,450.69 704,317.66 9,005,133.03
装修改造工程及服务费 31,207.93 2,794,304.10 491,136.14 2,334,375.89
其他小额项目 689,199.93 558,613.92 442,760.49 805,053.36
合计 130,933,235.30 3,352,918.02 19,207,324.50 115,078,828.82
(2)2022年度
项目
管理生活区装饰费 5,112,140.57 1,394,220.12 3,717,920.45
维护中心南区机械土石方 41,790,922.05 5,014,910.65 36,776,011.40
维护中心北区机械土石方 44,353,259.99 5,322,391.20 39,030,868.79
扩建工程机械土石方 35,584,995.30 4,270,199.44 31,314,795.86
绿化工程 3,283,079.90 1,011,026.46 2,272,053.44
附属拆迁费用 241,726.81 241,726.81
划拨地整理工程 10,417,145.49 707,694.80 9,709,450.69
装修改造工程及服务费 1,002,635.48 971,427.55 31,207.93
项目
其他小额项目 824,088.86 134,888.93 689,199.93
合计 141,785,905.59 7,974,088.86 18,826,759.15 130,933,235.30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2,778,292.01 10,499,895.76 54,462,234.53 7,905,805.69
预计负债 297,730,247.76 71,145,957.37 266,514,672.21 61,504,364.27
递延收益 324,000.00 48,600.00 372,000.00 55,800.00
股份支付 21,740,347.89 3,261,052.18 7,337,106.83 1,100,566.02
租赁负债 10,169,858.78 1,554,670.25 8,321,214.89 1,248,182.23
可抵扣亏损 4,198,303.93 1,049,575.98
合计 406,941,050.37 87,559,751.54 337,007,228.46 71,814,718.21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TOT 特许经营权及长期应收
款的影响
长期资产折旧摊销税会差异 172,248,413.60 37,774,403.56 154,932,148.76 32,684,194.5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4,065,136.97 2,109,770.55 22,675,235.87 3,401,285.38
评估增值 1,400,598,713.35 210,089,807.00 1,639,880,215.47 245,982,032.32
使用权资产 10,033,240.73 1,535,863.20 8,118,976.20 1,217,846.43
合计 1,673,321,278.13 270,603,787.68 1,905,082,557.74 303,154,353.99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收益 1,956,166.58 2,382,966.62
资产减值准备 33,572,126.97 29,896,768.64
可抵扣亏损 1,251,599.15 343,587.80
合计 36,779,892.70 32,623,323.06
(二十二)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款 71,736,493.12 71,736,493.12 1,291,082.85 1,291,082.85
合计 71,736,493.12 71,736,493.12 1,291,082.85 1,291,082.85
(二十三)短期借款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0,277.78 23,925.00
合计 20,020,277.78 20,023,925.00
(二十四)应付账款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工程、设备款 254,014,488.65 364,445,181.00
应付经营活动款 113,050,381.14 92,625,899.15
合计 367,064,869.79 457,071,080.15
(1)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35,057,201.08 尚未结算
合计 35,057,201.08
(2)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41,939,986.03 尚未结算
合计 41,939,986.03
(二十五)预收款项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租金 591,520.49 1,474,799.29
合计 591,520.49 1,474,799.29
(二十六)合同负债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货款 2,258,978.79 1,029,521.58
合计 2,258,978.79 1,029,521.58
(二十七)应付职工薪酬
(1)2023年度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余额 余额
短期薪酬 66,378,976.71 311,555,203.06 302,448,350.67 75,485,829.10
离职后福利中-设定提存计划负债 16,372,363.93 16,369,211.93 3,152.00
辞退福利 778,139.79 642,408.79 135,731.00
合计 66,378,976.71 328,705,706.78 319,459,971.39 75,624,712.10
(2)2022 年度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余额 余额
短期薪酬 52,036,161.26 264,467,790.63 250,124,975.18 66,378,976.71
离职后福利中-设定提存计划负债 15,089,091.81 15,089,091.81
辞退福利 1,035,290.92 1,035,290.92
合计 52,036,161.26 280,592,173.36 266,249,357.91 66,378,976.71
(1)2023 年度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余额 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5,136,473.02 251,868,468.31 243,190,333.59 73,814,607.74
二、职工福利费 1,229.66 32,608,035.58 32,357,364.24 251,901.00
三、社会保险费 8,939,638.43 8,939,638.43
其中:1、医疗保险费 8,084,552.69 8,084,552.69
四、住房公积金 421,360.00 12,762,581.00 13,183,941.00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余额 余额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819,914.03 5,376,479.74 4,777,073.41 1,419,320.36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短期薪酬
合计 66,378,976.71 311,555,203.06 302,448,350.67 75,485,829.10
(2)2022 年度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1,372,185.11 215,404,654.14 201,640,366.23 65,136,473.02
二、职工福利费 67,160.50 23,183,754.85 23,249,685.69 1,229.66
三、社会保险费 8,354,823.54 8,354,823.54
其中:1、医疗保险费 7,514,653.98 7,514,653.98
四、住房公积金 382,970.00 12,287,595.00 12,249,205.00 421,360.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13,845.65 5,236,963.10 4,630,894.72 819,914.03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短期薪酬
合计 52,036,161.26 264,467,790.63 250,124,975.18 66,378,976.71
(1)2023 年度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15,007,376.79 15,007,376.79
失业保险费 652,275.14 652,275.14
企业年金缴费 712,712.00 709,560.00 3,152.00
合计 16,372,363.93 16,369,211.93 3,152.00
(2)2022 年度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13,780,823.23 13,780,823.23
失业保险费 605,568.58 605,568.58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企业年金缴费 702,700.00 702,700.00
合计 15,089,091.81 15,089,091.81
(1)2023 年度
项目 本期支付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应付未付金额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642,408.79 135,731.00
合计 642,408.79 135,731.00
(2)2022 年度
项目 本期支付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应付未付金额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1,035,290.92
合计 1,035,290.92
(二十八)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9,063,242.98 8,407,396.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463,777.46 353,369.28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31,337.90 252,422.83
企业所得税 45,119,169.66 35,555,926.37
房产税 13,770.73 293,548.2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845,189.83 468,880.35
印花税 488,891.34 157,898.56
其他 375,385.14 292,832.56
合计 62,700,765.04 45,782,274.59
(二十九)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40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741,727,441.74 722,964,847.54
合计 741,727,441.74 1,122,964,847.54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及押金 27,521,695.03 14,507,107.00
代收代垫款 277,887.05 230,280.64
其他 321,150.01 3,929,822.91
BOT 投资预计结余款 52,563,709.65 43,254,636.99
股权转让款 661,043,000.00 661,043,000.00
合计 741,727,441.74 722,964,847.54
(2)期末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情况
①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欠款时间 经济内容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52,563,709.65 3 年以内 BOT 投资预计结余款 BOT 项目未完成财务决算
合计 52,563,709.65
②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欠款时间 经济内容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43,254,636.99 2 年以内 BOT 投资预计结余款 BOT 项目未完成财务决算
合计 43,254,636.99
(三十)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518,254,194.52 419,734,121.25
(三十一)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待转销项税额 7,948,969.57 5,399,597.33
合计 7,948,969.57 5,399,597.33
(三十二)长期借款
借款条件类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区间
信用借款 47,182,236.72 57,927,944.52 0.65%-4.10%
抵押借款 65,375,000.00 62,375,000.00 3.65%-5.40%
质押+保证借款 2,155,384,352.97 2,563,740,352.97 3.30%-3.95%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105,134.73 95,177.25
合计 2,268,046,724.42 2,684,138,474.74
(三十三)租赁负债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付款额 9,168,813.38 8,097,561.55
合计 9,168,813.38 8,097,561.55
(三十四)预计负债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特许经营项目未来移交支出 802,726,525.56 760,215,888.89
合计 802,726,525.56 760,215,888.89
(三十五)递延收益
(1)2023年度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2,754,966.62 474,800.04 2,280,166.58 财政扶持
合计 2,754,966.62 474,800.04 2,280,166.58
(2)2022年度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3,229,766.66 474,800.04 2,754,966.62 财政扶持
合计 3,229,766.66 474,800.04 2,754,966.62
(1)2023年度
本期计入
负债项目 营业外收
入金额
锅炉改造补助 372,000.00 48,000.00 324,000.00 与资产相关
长沙市能源局 2018 上半年度
分布式能源专项资金
合计 2,754,966.62 474,800.04 2,280,166.58
(2)2022年度
本期计入
负债项目 营业外收
入金额
锅炉改造补助 420,000.00 48,000.00 372,000.00 与资产相关
长沙市能源局 2018 上半年度
分布式能源专项资金
合计 3,229,766.66 474,800.04 2,754,966.62
(三十六)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出资认缴款 1,500,000.00 1,500,000.00
合计 1,500,000.00 1,500,000.00
(三十七)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 2,877,550,654.88 1,445,878,863.50 2,536,035,140.53 1,226,060,633.32
其他业务 6,549,534.39 1,215,361.49 3,711,215.53 816,617.42
合计 2,884,100,189.27 1,447,094,224.99 2,539,746,356.06 1,226,877,250.74
(三十八)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4,973,444.57 5,408,281.01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552,783.67 3,863,076.09
土地使用税 9,220,323.46 9,206,438.80
房产税 22,171,536.00 21,693,938.10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印花税 1,271,166.92 954,496.00
其他税费 3,177,998.66 2,896,993.54
合计 44,367,253.28 44,023,223.54
(三十九)销售费用
费用性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职工薪酬 84,901.83 92,240.84
折旧及摊销 202,896.22
合计 84,901.83 295,137.06
(四十)管理费用
费用性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职工薪酬 141,277,374.97 116,986,047.33
办公费 15,748,068.27 11,332,618.64
股份支付费用 21,631,071.74 14,512,276.95
业务招待费 20,868,592.94 14,757,465.50
折旧及摊销 9,618,481.92 9,332,930.67
劳动保护费 1,153,829.20 671,534.96
聘请中介机构费 13,227,579.07 9,233,105.36
技术、咨询、检测服务费 3,466,802.96 2,857,074.45
差旅费 1,488,300.55 372,495.89
车辆费 1,331,076.57 1,629,316.61
广告宣传费 33,181.04 1,235,270.12
其他 7,882,162.49 9,677,416.24
维修费 2,674,157.50 2,243,843.80
合计 240,400,679.22 194,841,396.52
(四十一)研发费用
费用性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直接材料 27,275,446.39 28,328,752.63
职工薪酬 38,544,006.02 32,887,658.15
其他 24,242,235.77 21,146,018.29
合计 90,061,688.18 82,362,429.07
(四十二)财务费用
费用性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利息费用 143,264,415.91 176,354,531.16
减:利息收入 20,211,440.7 21,888,943.60
银行手续费 123,861.64 150,858.43
汇兑损益 -896,290.36 -2,882,763.02
合计 122,280,546.49 151,733,682.97
(四十三)其他收益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即征即退增值税 60,223,947.86 69,063,990.14
税费减免及进项加计抵减 4,570,123.00 1,261,866.20
企业研发财政奖金 1,747,000.00
企业经济发展奖励(高企奖励) 1,456,800.00 837,300.00
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920,000.00
其他小额补贴项目 582,539.92 226,851.78
个税手续费返还 490,328.97 872,617.47
递延收益摊销 474,800.04 474,800.04
企业经济贡献奖 450,000.00 370,000.00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200,000.00 241,900.00
扩岗补助 156,521.63 18,000.00
湖南省新入规模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118,750.00
稳岗补贴 52,355.40 623,332.78
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留工培训补助 15,000.00 517,000.00
合计 71,458,166.82 74,507,658.41
(四十四)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债权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 14,119,035.24 4,677,126.39
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7,728,555.83 1,175,777.79
智盈存款产生的投资损益 3,312,328.77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95,024.53 207,296.11
合计 25,354,944.37 6,060,200.29
(四十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962,856.44 37,789,270.96
合计 26,962,856.44 37,789,270.96
(四十六)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9,365,056.92 -13,391,495.2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320,131.78 -20,940,472.84
合计 -20,685,188.70 -34,331,968.04
(四十七)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306,227.11 -680,174.25
商誉减值损失 -35,892,225.32 -35,864,934.91
合计 -37,198,452.43 -36,545,109.16
(四十八)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507,012.68 90,000.00
合计 507,012.68 90,000.00
(四十九)营业外收入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56,000.00 4,253,000.00 56,000.00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560,065.47 115,136.32 560,065.47
废品收入 1,405,099.70 20,020.36 1,405,099.70
其他 1,107,762.83 1,593,913.38 1,107,762.83
违约金及罚款收入 44,906.46 92,117.60 44,906.46
合计 3,173,834.46 6,074,187.66 3,173,834.46
(五十)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捐赠支出 1,413,000.00 1,313,356.50 1,413,000.00
罚金滞纳金 106,220.62 3,112,188.92 106,220.62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报废支出 1,152,435.84 1,362,579.63 1,152,435.84
其他 51,101.71 391,935.45 51,101.71
合计 2,722,758.17 6,180,060.50 2,722,758.17
(五十一)所得税费用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43,650,148.95 123,497,514.11
递延所得税费用 -48,295,599.64 -43,275,651.13
合计 95,354,549.31 80,221,862.98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利润总额 1,006,661,310.75 887,077,415.78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50,999,196.61 133,061,612.3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2,657,989.13 -35,369,700.1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6,146,193.37 -10,697,256.5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922,452.72 3,723,887.10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影响 -10,583,500.31 -8,806,463.89
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
的影响
其他 -459,326.43 -4,811,526.42
所得税费用合计 95,354,549.31 80,221,862.98
(五十二)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55,749.42
其中:日元 26,999,968.53 0.050213 1,355,749.42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长期借款 31,182,236.72
其中:日元 620,999,277.48 0.050213 31,182,236.72
应付账款 10,097,783.09
其中:欧元 1,284,836.00 7.8592 10,097,783.09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41,939.32
其中:日元 27,540,000.00 0.052358 1,441,939.32
长期借款 33,899,677.40
其中:日元 647,459,364.44 0.052358 33,899,677.40
应付账款 9,537,209.14
其中:欧元 1,284,836.00 7.4229 9,537,209.14
八、研发支出
(一)按费用性质列示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直接材料 27,275,446.39 28,328,752.63
职工薪酬 38,544,006.02 32,887,658.15
其他 24,242,235.77 21,146,018.29
合计 90,061,688.18 82,362,429.07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90,061,688.18 82,362,429.07
资本化研发支出
合计 90,061,688.18 82,362,429.07
九、备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反向购买
本期未发生反向购买。
(四)处置子公司
本期未处置子公司。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2023年3月,公司设立湖南浏阳军信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778.26万元,实收
资本18,744.78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70%,该新设公司自成立之日即纳入合并范围。
(2)2023年5月,公司设立浏阳市道吾山天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
元,实收资本2,5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该新设公司自成立之日即纳入合并范围。
无。
(六)其他
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本备考主体子公司的构成
主要 持股比例(%) 表决权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经营地 直接 间接 比例(%)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 长沙市 垃圾焚烧发电等 80.00 80.00 受让股权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长沙市 长沙市 垃圾焚烧发电等 70.00 70.00 设立
湖南平江军信环保有限公司 平江县 平江县 垃圾填埋等 100.00 100.00 受让股权
湖南浏阳军信环保有限公司 浏阳市 浏阳市 垃圾焚烧发电等 70.00 70.00 设立
浏阳市道吾山天湖旅游开发
浏阳市 浏阳市 旅游住宿餐饮等 51.00 51.00 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 长沙市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63.00 63.00 受让股权
湖南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市 长沙市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100.00 100.00 受让股权
湖南联和有机固废循环利用
长沙市 长沙市 专业技术服务业 100.00 100.00 新设
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 持股比例(%) 表决权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经营地 直接 间接 比例(%)
长沙仁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市 长沙市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100.00 100.00 受让股权
湖南仁和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长沙市 长沙市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100.00 100.00 受让股权
(2)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的 少数股东的 2023 年度归属于 2023 年度向少数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全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少数股东的损益 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 20 59,927,129.66 60,000,000.00 310,743,056.58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0 30 80,569,409.45 42,000,000.00 274,330,645.31
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7 37 108,928,901.87 400,000,000.00 966,757,883.38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472,270,091.86 482,288,320.97 937,726,907.33
非流动资产 2,256,822,934.68 2,418,500,802.90 2,241,287,411.47
资产合计 2,729,093,026.54 2,900,789,123.87 3,179,014,318.80
流动负债 336,863,484.14 382,586,460.63 198,825,234.01
非流动负债 838,514,259.48 1,603,767,178.88 367,329,940.52
负债合计 1,175,377,743.62 1,986,353,639.51 566,155,174.53
营业收入 645,864,849.40 572,187,790.17 1,026,651,076.11
净利润(净亏损) 299,635,648.30 268,564,698.17 294,402,437.48
综合收益总额 299,635,648.30 268,564,698.17 294,402,437.48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368,223,691.22 415,984,819.06 425,898,513.97
接上表:
项目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530,492,838.06 502,907,755.26 776,787,686.02
非流动资产 2,311,175,340.26 2,478,307,597.27 2,529,583,343.45
资产合计 2,841,668,178.32 2,981,215,352.53 3,306,371,029.47
流动负债 252,196,486.77 440,094,771.51 171,366,141.18
非流动负债 1,036,012,326.26 1,755,709,989.11 430,951,422.56
负债合计 1,288,208,813.03 2,195,804,760.62 602,317,563.74
项目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 618,272,649.95 578,495,814.91 969,159,670.24
净利润(净亏损) 259,030,630.59 231,451,142.34 255,250,296.17
综合收益总额 259,030,630.59 231,451,142.34 255,250,296.17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363,747,656.55 347,896,821.36 403,189,904.20
(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
无。
(三)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无。
项目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999,220.72 1,804,196.1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195,024.53 207,296.11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195,024.53 207,296.11
十一、政府补助
(一)报告期各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无。
(二)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本期计入
财务报表 2022 年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其他 其他 2023 年 与资产相关/
营业外收
项目 12 月 31 日 补助金额 收益金额 变动 12 月 31 日 与收益相关
入金额
递延收益 2,754,966.62 474,800.04 2,280,166.58 与资产相关
合计 2,754,966.62 474,800.04 2,280,166.58
本期计入
财务报表 2022 年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其他 其他 2022 年 与资产相关/
营业外收
项目 1月1日 补助金额 收益金额 变动 12 月 31 日 与收益相关
入金额
递延收益 3,229,766.66 474,800.04 2,754,966.62 与资产相关
合计 3,229,766.66 474,800.04 2,754,966.62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财务报表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其他收益 71,458,166.82 74,507,658.41
营业外收入 56,000.00 4,253,000.00
合计 71,514,166.82 78,760,658.41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备考主体报告期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主要为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贷款与应收款项,如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负债主要为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负债,如
应付账款、长短期借款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备考合并主体的运营融资。
本备考合并主体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的风险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下:
金融资产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摊余成本计量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合计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227,127,648.60 1,227,127,648.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4,065,136.97 814,065,136.97
其他流动资产 123,312,328.77 123,312,328.77
应收票据 10,861,007.86 10,861,007.86
应收账款 1,325,766,831.62 1,325,766,831.62
其他应收款 13,567,844.67 13,567,844.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5,163,623.85 45,163,623.85
债权投资 601,263,067.29 601,263,067.29
长期应收款 221,111,076.62 221,111,076.62
金融资产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摊余成本计量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合计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0,000.00 300,000.00
合计 814,065,136.97 3,568,173,429.28 300,000.00 4,382,538,566.25
接上表:
金融资产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摊余成本计量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合计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460,348,690.97 1,460,348,690.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72,675,235.87 1,672,675,235.87
应收票据 9,300,000.00 9,300,000.00
应收账款 888,220,673.86 888,220,673.86
其他应收款 19,224,406.19 19,224,406.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3,490,399.41 43,490,399.41
债权投资 222,526,893.69 222,526,893.69
长期应收款 226,965,609.84 226,965,609.84
合计 1,672,675,235.87 2,870,076,673.96 4,542,751,909.83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如下:
金融负债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其他金融负债 合计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20,020,277.78 20,020,277.78
应付账款 367,064,869.79 367,064,869.79
其他应付款 741,727,441.74 741,727,441.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18,254,194.52 518,254,194.52
长期借款 2,268,046,724.42 2,268,046,724.42
租赁负债 9,168,813.38 9,168,813.3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00,000.00 1,500,000.00
合计 3,925,782,321.63 3,925,782,321.63
接上表:
金融负债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其他金融负债 合 计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20,023,925.00 20,023,925.00
应付账款 457,071,080.15 457,071,080.15
其他应付款 1,122,964,847.54 1,122,964,847.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19,734,121.25 419,734,121.25
长期借款 2,684,138,474.74 2,684,138,474.74
租赁负债 8,097,561.55 8,097,561.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00,000.00 1,500,000.00
合计 4,713,530,010.23 4,713,530,010.23
本备考主体的金融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信用风险
主要来源于客户等未能如期偿付的应收款项,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备考合并主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备考主体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
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备考合并主体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
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备考合并主体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
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备考合并主体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
生显著增加: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备考合并主体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备考合并主体评估债务人是否发
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
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备考合并主体对不同的资产
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
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备考合并主体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回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的
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的违约损失率模型。
本备考主体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
分析等进行了规定,通过上述现金流出预测,结合预期现金流入的情况,以考虑是否使用银行
给予的授信额度,以确保公司维护充裕的现金储备,以规避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
到资金短缺的风险,以满足长短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目
短期借款 20,584,242.96 20,584,242.96
应付账款 193,646,583.04 173,418,286.75 367,064,869.79
其他应付款 24,136,807.78 717,590,633.96 741,727,441.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29,384,979.04 529,384,979.04
长期借款 2,574,042,790.15 2,574,042,790.15
租赁负债 12,366,716.69 12,366,716.6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00,000.00 1,500,000.00
合计 767,752,612.82 3,478,918,427.55 4,246,671,040.37
接上表:
项目
短期借款 20,659,025.00 20,659,025.00
应付账款 180,075,752.86 276,995,327.29 457,071,080.15
其他应付款 665,426,858.58 57,537,988.96 722,964,847.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36,938,306.91 536,938,306.91
长期借款 4,304,049.91 3,085,832,108.69 3,090,136,158.60
租赁负债 11,553,909.75 11,553,909.7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00,000.00 1,500,000.00
合计 1,407,403,993.26 3,433,419,334.69 4,840,823,327.95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等。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备考合并主体借款的借款合同对借款利率均进行了明确约定,故本备考合并主体金融负债不
存在市场利率变动的重大风险。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备考合并主体外汇收支及外汇余额较小,报告期无外汇重大风险。
(二)套期
无。
(三)金融资产转移
无。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期末余额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814,065,136.97 814,065,136.97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814,065,136.97 814,065,136.97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0,000.00 300,000.00
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对湖南军信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的投资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814,365,136.97 814,365,136.97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不适用。
(三)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
信息
期末债务工具投资为结构性存款,其公允价值按照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及约定的预期收益
率确定。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本备考合并主体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因投资日距资产负债表
日间隔短,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按照成本法确定
公允价值。
(四)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
信息
不适用。
(五)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
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适用。
(六)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
时点的政策
不适用。
(七)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八)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备考合并主体报告期内财务报表中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货币
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十四、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
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本备考主体的母公司有关信息
母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 戴道国 项目投资 20,000.00
接上表: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三)本备考合并主体的子公司情况
本备考合并主体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四)本备考合并主体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备考合并主体的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十、(三)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五)本备考合并主体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何冠琼持股 21.65%
戴道国 实际控制人
戴菊英 戴道国配偶
何英品 股东、副董事长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曹维玲 何英品配偶
持有子公司浦湘生物 10%股权、子公司浦湘环保 15%股权的少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数股东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子公司浦湘生物 10%股权的少数股东
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子公司浏阳军信 30%股权的少数股东
浏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子公司道吾山天湖旅游开发公司 49%股权的少数股东
湖南联合思源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仁和环境的联营企业
纽威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戴道国配偶戴菊英控制的企业
(六)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浏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230,454.00
合计 230,454.00
无。
(1)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纽威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办公室及宿舍 24,977.06
合计 24,977.06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9,000.00 2017.8.7 2025.8.6 是
戴道国、戴菊英 本公司 9,000.00 2017.8.7 2025.8.6 是
何英品、曹维玲 本公司 9,000.00 2017.8.7 2025.8.6 是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9,000.00 2017.8.11 2029.8.9 否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20,000.00 2020.9.24 2032.12.24 否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21,420.00 2020.9.16 2031.9.15 否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本金的 80%及相 2017.4.28 2034.4.27 否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应利息等费用
贷款本金的 10%及相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4.28 2034.4.27 否
应利息等费用
贷款本金的 10%及相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4.28 2034.4.27 否
应利息等费用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2017.1.6 2032.1.4 否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2017.6.7 2030.6.5 否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2017.6.7 2030.6.5 否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2017.6.7 2030.6.5 否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 2017.5.18 2030.5.16 否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17.5.18 2030.5.16 否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17.5.18 2030.5.16 否
戴道国 本公司 信用证 2019.11.29 2028.1.19 否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信用证 2019.11.29 2028.1.19 否
贷款本金的 15%及相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9.9.27 2036.9.26 否
应利息等费用
何英品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40,000.00 2019.12.27 2037.12.28 否
何英品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 2020.12.11 2037.12.10 否
何英品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000.00 2021.1.7 2038.1.30 否
贷款本金的 15%及相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0.7.28 2034.7.27 否
应利息费用
戴道国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40,000.00 2019.12.27 2037.12.28 否
戴道国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 2020.12.11 2037.12.10 否
戴道国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000.00 2021.1.7 2038.1.30 否
贷款本金的 15%及相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1.1.29 2035.3.15 否
应利息费用
本公司 湖南浏阳军信环保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10.27 2041.10.26 否
本公司 湖南平江军信环保有限公司 1,000.00 2023.9.13 2025.11.30 否
无。
无。
根据浏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指挥部文件([2023]21号),湖南浏阳军信环保有
限公司项目前期费用由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专户管理,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垫付了前期费用,由此产生资金占用费1,045,410.93元。本年度湖南浏阳军信环
保有限公司已足额支付上述资金占用费。
(七)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湖南联合思源环保新能
其他应收款 12,485,162.51 3,492,020.48 15,317,012.41 1,500,078.56
源有限公司
合计 12,485,162.51 3,492,020.48 15,317,012.41 1,500,078.56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非流动负债 湖南联合思源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1,500,000.00 1,500,000.00
合计 1,500,000.00 1,500,000.00
(八)关联方承诺事项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十六、补充资料
(一)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说明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10,312.68 90,000.00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 10,216,343.03 7,123,074.96
府补助除外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 38,003,741.04 38,965,048.75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说明
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08,150.10 632,453.74
(5)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5,212,268.14 2,718,222.28
(7)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8)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9)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12)债务重组损益
(13)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
的支出等
(14)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15)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16)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18)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19)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20)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1)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1,776.29 -4,358,872.84
(2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074,396.75 2,069,480.11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3,916,988.03 47,239,407.00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9,299,469.91 7,639,737.12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54,617,518.12 39,599,669.8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53,302,752.02 39,185,834.8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314,766.10 413,835.00
合计 54,617,518.12 39,599,669.88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