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21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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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
变动为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
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审慎、客观的分析,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假设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
次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实际发行的情
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对本次
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实际发行完
成时间为准;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未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成后方可最终确定,测算时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数量和金额均按
照上限,即发行数量为 87,336,24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00.00 万元,不考虑
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准;
影响;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
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万股)                     350,740.18   350,740.18     359,473.81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0,0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4 年 11 月
假设 1: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与 2023 年度相比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17.19     3,017.19       3,017.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6       0.0086         0.0086
有者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6       0.0086         0.0086
归属于母公司所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6 0.0046 0.0046
有者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6 0.0046 0.0046
假设 2: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与 2023 年度相比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17.19     3,318.91       3,318.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6       0.0095         0.0094
有者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6       0.0095         0.0094
归属于母公司所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6 0.0051 0.0051
有者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6 0.0051 0.0051
假设 3: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与 2023 年度相比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17.19     3,620.62       3,62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6       0.0103         0.0103
有者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6       0.0103         0.0103
归属于母公司所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6       0.0056         0.0056
有者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6       0.0056         0.0056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规定测算。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会相应增
加,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本次融资募
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配置资本资源,及时、
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但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降低财务成本,进而提升经营业绩,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
取得成效。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低于净资产
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则每股收益等指标在本次发行后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前述测算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
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
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
和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持续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参见《安徽华塑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国
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
司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
变。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未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
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考虑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潜在影响,为保护公司普通股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
报水平,以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
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持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的有关要
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
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同时,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
活动需求,综合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对现有的利润分配制度及现金分红政策及
时进行完善,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此外,
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决
策效率和盈利水平。公司将持续提升在管理、财务、生产、质量等多方面的风险
监管能力,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四)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
管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流程和制
度实施情况的监控,进一步增强企业执行力,并同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
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提升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水平,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华塑股份利益;
  (二)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华塑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
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
华塑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华塑股份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华塑股份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同时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薪酬制度时,将本人薪酬与华塑股份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确保公布华塑股份将来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华塑股份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
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华塑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华塑
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华塑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八、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
已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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