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19 23: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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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
宜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
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
定的条件,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未超出公司公示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范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4 年 7 月 20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
予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已成就。我们同意以 2024 年 7 月 19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
民币 1.8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6.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4 年 7 月 20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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