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吉股份”)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邓维加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与上海海通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沃土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
通资管”)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份转让协议》,邓维加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2,00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5.24%)协议转让给海通资管,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为 7.452 元
/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63,944,00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邓维加)》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
通资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邓维加先生与海通资管就履行
《股份转让协议》相关事宜无法达成完全一致,双方尚未实际履行上述股份转让
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签署了《股份转让终止协议》。《股份转让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在纠纷,亦不会因《股份转让协议》的终止向任一方提出异议、主张权利或要求
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有关本终止协议的签署、效力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
规或规则的约束。因履行本终止协议或与本终止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
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终止协议壹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
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邓维加)》
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通资管)》同时作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