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微: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9 17: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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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29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本次股东大会拟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提醒服务,上证所信息网
      络有限公司将根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主动提醒在册股东参会投票,股
      东如对本次股东大会提醒服务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后通过邮件向
      公司反馈(电子邮箱:investors@csmsc.com)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05 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益
州大道中段 1800 号天府软件园 G 区 G1 楼 22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李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段清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贺正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莉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越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孙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吕中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 1、2、3、4 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5 已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
已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六)本次股东大会拟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提醒服务,上证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将根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主动提醒在册股东参会投票,股东如对本次
股东大会提醒服务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后通过邮件向公司反馈(电子邮箱:
investors@csmsc.com)。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09   成都华微   2024/7/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
登 记 的 , 信 函 或 邮 件 需 在 2024 年 7 月 17 日 16 点 前 送 达 , 邮 箱 :
investors@csmsc.com。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 28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
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身份证原件/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
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信、电子邮件上须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
附上上述 1、2、3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
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 28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investors@csmsc.com
  邮政编码:610200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关于选举李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段清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莉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越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孙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吕中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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