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 东峰集团关于“东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8 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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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
  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7 月 25
  日)期间,“东风转债”将停止转股,2024 年 7 月 26 日起恢复转股;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   调整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4.04 元/股;
  ?   调整后“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4.02 元/股;
  ?   “东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 年 7 月 26 日;
  ?   “东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一、东风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东风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549 号)核准,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53,28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人民币 29,532.80 万元,期限六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
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00%。
   (二)东风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
币 29,532.8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转债简称“东风转债”,转债代码“113030”)。
   (三)东风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
本次发行的“东风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 6.90 元/股。
   东风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股调整为 6.7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
股调整为 6.4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生效;
由原来的 6.45 元/股调整为 6.4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起生效;
股调整为 4.9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起生效;
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4.96 元/股修正为 4.0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生效。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3 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
依据,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42,963,433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
东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0.25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总 额 为
配。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最终将
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
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 = ( P0 + A × k ) ÷ ( 1 + 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 = ( P0 + A × k ) ÷ ( 1 + n + k );
  派送现金股利:P1 = P0 -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 ( P0 – D + A × k ) ÷ ( 1 + n + k )。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利润分配后,转股价格 P1 = P0 - D。其中:P0 为
调整前转股价 4.04 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025 元。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
如下:
  P1 = 4.04 - 0.025 = 4.02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根据上述规定,
                                        “东风
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由原来的 4.04 元/股调整为 4.02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生效。
  “东风转债”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停止转股,将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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