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 哈森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5 18: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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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90%的股权、苏
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45%的股权、苏州晔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定期发布停
牌进展公告。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披露的《哈森商贸(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
摘要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开市
起复牌。
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06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哈森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各方按照《问
询函》的要求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
步核查、落实,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 月 22 日披露的《哈森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2)、《哈森股份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回复公
告》
 (公告编号:2024-025)、《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
告。
   除上述进展情况之外,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9 日、3 月 9
日、4 月 9 日、5 月 9 日、6 月 8 日、7 月 9 日披露了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3、2024-027、2024-028、2024-043、2024-046、2024-049)。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
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
和尽职调查等工作仍在稳步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本次交易有关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
                                   (上
证发〔2023〕49 号)的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
事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关于 6 个月内未
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应当解释原因,并明确是否继续推
进或终止。继续推进的,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
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鉴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按照上述规定,
公司应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
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
评估、尽职调查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发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安排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协调各方尽快完成标
的公司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交易细节。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择机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本次交易有关的审批决
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
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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