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为24,927.8485万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共有16名,合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为4,412.60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015%。
一、本次解除限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次 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完成 后,公司股份 总数由 14,691.1437 万股增加至
本次新增股份后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未解除限售股份数为 31,518,624 股。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股 限售期(月)
安徽十月旺天兴滁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
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
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
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
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
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深圳市汇金盛投资有限公司-汇金盛赤岭金读2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 31,518,624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 2024 年 5 月 29 日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剔除已回购股份 1,309,000 股后的 177,121,06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向全体股东转增 70,848,424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由 31,518,624 股,调整为 44,126,073 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一共 16 名,分别为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十月旺天兴滁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单小飞、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汇金盛投资有限公司-汇金盛赤岭金读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4年1月18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本次所取得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
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12.60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01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6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份数 本次解禁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量(万股)(注) 数量(万股)
(注)
安徽十月旺天兴滁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
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
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
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
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
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深圳市汇金盛投资有限公司-汇金盛赤岭金读2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412.6073 4,412.6073
注: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A 股
股份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因此上述表格中股份数量已从 2024 年 5 月
造成。本次实际解除限售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
准。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
本次增减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
比例 (+,-)(万股)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其中:首发后限
售股
高管锁定股 7,450.7855 29.89% - 7,450.7855 29.89%
股权激励限售股 232.1620 0.93% - 232.1620 0.93%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总股本 24,927.8485 100% - 24,927.8485 100%
备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
理结果为准。上述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
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
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
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应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