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禾股份: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2 21:39: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为:2024 年 7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09 号十二楼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副总经理罗旋彬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8,86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74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 20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9%。
  (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128,8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693%。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18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86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 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213%;反对 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7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 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2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213%;反对 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7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新供
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罗旋彬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 125,445,0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谢凤仪、刘璐
  (三)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禾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