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2 1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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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1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
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
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5,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
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
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
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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