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ST九芝 公告编号:2024-080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9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提名李振国先生、孙光远先生、吕鸣先生、薄金锋先生、孙连彬先生、王
永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
后。
(1)提名李振国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孙光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吕鸣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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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薄金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孙连彬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王永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提名张劲松女士、陈彦晶先生、张全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劲松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陈彦晶先生、
张全国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书面承诺参
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独立董事
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
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提名张劲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陈彦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张全国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届满,现确定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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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原则:
(1)董事、监事分类原则
①内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的董事;
②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监事
(包括职工监事);
③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规
定选举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④外部非独立董事,指未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的非独立董事;
⑤外部监事,指未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监
事。
(2)薪酬(津贴)方案原则
①内部非独立董事、内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根据个人的
从业经历、在公司的具体分管业务、相应岗位的市场薪酬水平、承担任务指标、
岗位责任等综合确定。薪酬的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根据个人业绩考
核结果分半年度和年度两次发放,不因其担任公司董事而享受任何额外津贴。
②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税后),按月发放;
③外部非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给予差旅补贴。
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
司法》、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
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
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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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 1、2、3 项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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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个人简历:
国人大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中
药协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执委、黑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
会副会长;曾任牡丹江市友搏制药厂厂长、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振国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
公司 215,398,3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任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机构协会副会长,中国投资协会国有投资公司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黑龙江省经济
学会副会长。曾任黑龙江省财政厅(国资办)资本运营管理处副处长、黑龙江省国
资委企业监督局局长、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董事长、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董
事长兼任黑龙江省招标公司董事长。
孙光远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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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
总经理;曾任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国资办)资本运营管理处副处长,黑龙江省国资
委产权管理处副处长、处长,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副总经理。
吕鸣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研究员专业技术职称。现任本公司董事、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黑龙江省基金业协会会
长,龙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黑龙江省科力高科技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
薄金锋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薄金锋先生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龙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曾任天风证券财富管理总部高级经
理,长江证券营销主管、机构业务部经理,哈尔滨市交通局公路工程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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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连彬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管理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
责人;曾任广州银行内部审计、ABB(中国)有限公司财务主任、厦门 ABB 低压电
器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 ABB 低压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利德华福
电气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久益环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商务副总裁。
王永辉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任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学科带头人,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哈尔滨市人大代表,
华电能源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张劲松女士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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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曾任黑龙江大学教授。
陈彦晶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助理,黑龙江哈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全国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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