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9
债券代码:113685 债券简称:升 24 转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等)。
?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764号),公
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28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2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833.93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166.0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20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895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验证报告》。上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
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计 296,960.63 280,000.00
三、现金管理概述
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旭升汽车精密技术(湖州)有限公司。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
收益型理财产品等。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
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
行使日常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
型理财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
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开展。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具体以年度审
计结果为准。
七、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
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八、监事会及保荐人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本
保荐人同意旭升集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