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0 17: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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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裕科技”)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南》”)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记录。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
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
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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