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4-025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露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
其摘要、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7 月 7 日,时限不少
于 10 日。公司员工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
出意见。
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结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误解之处。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
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③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