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
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科技”)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
的《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3000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回复”),并同时对《江苏捷捷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以
下简称“草案”)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
截至目前,捷捷微电及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申请文件财
务数据更新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并完成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相关文件已
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进行了披露。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为保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期间评估资料的有效性,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捷捷南通科技进行了加期评
估。鉴于评估数据更新,公司对草案(修订稿)再次进行修订、补充及完善。草
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草案中“释义”
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重组报告书章节 修订内容
释义 增加了加期评估基准日、加期评估报告的释义
在“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之“(二)交易
重大事项提示 标的评估或估值情况”补充了加期评估报告内容的
论述
重大风险提示 无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无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无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无
在“十、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之“(五)
第四节 标的公司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和主要客户”补充了
关于 2022 年度收入为 2022 年 9-12 月收入的备注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无
在“一、标的资产定价原则”补充了加期评估报告
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内容的论述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无
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无
分析”之“(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补充了
关于在建工程转固周期的相关表述;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修改了
SGT MOSFET 毛利率的相关表述。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无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无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无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无
第十四节 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声明 无
第十五节 备查文件 无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