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09 21: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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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4-020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565,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将由 759,047,776 股减少至 758,482,776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759,047,776
元减少至 758,482,776 元。
   本次回购价格:4.15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56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
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
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取得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批复》(国资考分[2022]50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
聘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
杨阳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
   (六)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二次修订稿)》,同时公
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
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3 月 6 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截至
有关的任何异议。
   (七)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在《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开披露前 6 个月
内(即 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八)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
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并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九)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就本
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等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
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之“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 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及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已不符合《激励计划》
                                 (草
案二次修订稿)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议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
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565,000 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59,047,776 股减少至 758,482,776 股,公司注册资
本也将由 759,047,776 元减少至 758,482,776 元。
   经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759,047,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人民币 1.39 元(含税),共计 105,507,640.86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759,047,776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
民币 2.41 元(含税),共计 182,930,514.02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59,047,776.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81 元(含税),共计 137,387,647.46 元。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之“第
十六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
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
按授予价格 4.15 元/股进行回购。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变动前数量                变动数量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860,000           -565,000    12,295,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6,187,776               0      746,187,776
   合计     759,047,776           -565,000   758,482,776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及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二次修订稿)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 565,000 股,回购价格 4.15 元/股 。
  六、备查文件
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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