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38 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788,022 股至
份价格上限)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06%至 1.412%。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4-007)《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 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最高成交价为 23.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480 元/股,成交总金额 24,767,989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