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69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可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8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归属登记完成后,“金宏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关于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16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016,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 11,840,377.3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4,159,622.64 元。并于 2023 年 8 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金宏转债在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
格进行调整。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归属的 82,700 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变
更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487,569,513 股增加至 487,652,21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
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
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 82,700 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
的总股本由 487,569,513 股增加至 487,652,213 股。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A×k)/(1+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27.12 元/股,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0.0170%,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14.73 元/股,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P1=(27.12+14.73×0.0170%)/(1+0.0170%)≈ 27.12 元/股
综上,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金宏转债”
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 27.12 元/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宏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89892
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