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04 23: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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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文   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       程        表
时 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序号                 内      容
      宣布现场会议参加人数及会议有效性,介绍出席
      大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来宾
      关于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为亚泰长白山医药保
      议案
      关于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融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待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统计和宣布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亚泰集团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
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
值的认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
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
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 元/股,该回
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
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状况确定。
  (六)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用途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3,000 万元、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 1.6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总额上限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60 元/股进行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125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 0.96%。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
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
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
销。
     (七)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测算的回购股份数
量,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相应减少 1,875 万股至 3,125
万股,均转为公司库存股,但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后
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将回购的股份出售后,回购的股
份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则公司股权结构将不会发生变
化。
  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完成上述出售,
未出售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
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相应减少。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
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
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4,570,541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525,117 万元。本次回
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为 5,000 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的 0.11%、0.95%,
占比均较小。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回购后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
     (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董事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
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
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持计划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董事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
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的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
市场操纵的行为。
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主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4-051
号)
 。
  如上述各方后续有增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向董监高、实控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
情况
  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全体董监高在未来 3 个月、未
来 6 个月无减持股份计划,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安徽海螺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未回复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减持公司
股份的计划情况,其所持公司股份在公司回购期间是否进行
减持存在不确定性。若相关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之后 12 个
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
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出售完
毕,未实施出售的股份将被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
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
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
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
等内容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决策办理本次回购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和数量等。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
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
协议等。
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的风险。
  (二)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
限,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可能
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如公司未能在上述
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
注销。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
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
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尽快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该账户将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亚泰集团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为亚泰长白山医药保健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项目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以估值不少于 2,400 万元的库存产品为亚泰长白山医药保健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和龙市头道镇人民政府及和龙市
龙城镇人民政府申请的项目资金 1,000 万元、1,000 万元提
供抵押担保。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亚泰集团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三
 关于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融资
 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
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
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程租赁”)
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
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
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主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
告》,长发集团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利程租赁为长发集团所
属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企业名称: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95830298
   法定代表人:王晨
   注册资本:27,091.565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等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为其实际
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三、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
   法定代表人:陈亚春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
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
股其 66.45%股权,CRH 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
间接持有其 23.35%股权,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持有其 10.20%股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
产为 963,252,778.71 元,总负债为 860,161,951.22 元,净资
产为 103,090,827.49 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8,959,675.18
元,净利润 -140,280,015.51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元,净利润-15,070,429.3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张瑞峰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水泥熟料的
制造、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
股其 74%股权,CRH 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
间接持有其 26%股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822,784,355.54 元 , 总 负 债 为
现营业收入 305,356,109.08 元,净利润-131,113,455.05 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亚泰集团哈尔
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845,166,525.23 元,总
负债为 960,366,906.00 元,净资产为 884,799,619.23 元,2024
年 1-3 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1,700,340.19 元 , 净 利 润
-13,542,775.8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册地: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清海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
股其 74%股权,CRH 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
间接持有其 26%股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总资产为 872,759,640.99 元,总负债为 728,512,215.44 元,
净 资 产 为 144,247,425.55 元 , 2023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审计)。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
司总资产为 862,632,413.29 元,总负债为 729,668,938.13 元,
净资产为 132,963,475.16 元,2024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审计)。
   注册地: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法定代表人:李忠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建材产品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
其 73.87%股权,CRH 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
间接持有其 25.96%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 0.17%股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总资产为 765,959,759.42 元,总负债为 496,063,168.74
元,净资产为 269,896,590.68 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审计)。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总资产为 762,775,931.63 元,总负债为 505,790,149.41
元,净资产为 256,985,782.22 元,2024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
入 20,947,298.86 元,净利润-12,910,808.46 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持股比例 担保金额        2023 年
                                           月末资产
    被担保企业名称                         末资产负
                                            负债率
                    (%)     (万元) 债率(%)
                                            (%)
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66.45    35,000  89.30   90.83
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
限公司
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74      10,000   83.47   84.59
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3.87    25,000   64.76   66.31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
(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
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租赁吉林省分公司
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
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业务期限以双方签
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
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
保人的其余股东均未提供相应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
计为 1,317,346.53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28.76%;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
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4,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69%。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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