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
黄治家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7,05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合计 163,278.00 127,050.00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3,881.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合计 129,526.00 103,881.0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
化。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年 3 月 31 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了审核并
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分析等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为此,公司编制了《深圳市杰普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修订稿)》。
(八)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专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转让由公司自主研发并登记持有的共 4 项专利权,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聚焦主业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关于转让专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 CHENG XUEPING 先生、黄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治家先生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专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