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3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采用大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高投集团”)注入现金、豁免债务,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高
投集团支付股份和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
的对价安排方式。具体方案如下:
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3 股,转增股份总
数为 2,592 万股。
入 3,750 万元现金,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股股份的 35%支付给高投集团,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
价安排。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0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 年 7 月 12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进展,
以及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承诺的完成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流通股股份的 35%支付给
高投集团。
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 已按规定履行承诺。
承诺义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9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10,27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029%;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有关情况如下表:
本次可上市 冻结/
本次可上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 流通股数占 标记的
序号 市流通股 备注
名称 份数(股) 公司总股本 股份数
数(股)
的比例(%) 量(股)
上海奇灵消防器
材有限公司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
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
计
三、股份总数 352,280,000 100.00% 0 352,280,000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及历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自本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所持本公
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 本次解限前已解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份情况 限股份情况 份情况
股份数量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占总股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变化沿革
本比例 数量(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
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
限公司
注: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之变动过程
本公司股改实施日,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向高投集团偿还对价股份 5,530 股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
件股份 10,270 股。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本公司历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披露《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股份总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序号
通提示性公告》日期 股东数量(户) 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
公司前述 1 户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有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以下结论性核查意见:
高新发展限售股股东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在高
新发展股权分置改革中应履行的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解除限售的条件。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小
于 1%。
八、备查文件
(一)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